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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新政 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6-11-06 20:12:58

(原标题:重庆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新政 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11月6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有序实施现房销售、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大配套支持力度、优化项目审批服务以及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对于有序推进现房销售,《实施意见》提出2026年8月28日起,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定现房认购方案后,与购房人通过渝悦安居系统签订购房定金合同,依法收取不超过总房款5%的定金。购房定金合同应约定定金金额、商品住房售价、交付时间及不能按期履约的责任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定金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依法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

中指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10月末,已有17城发布相关的实施细则。进入11月,重庆等城市进一步跟进,落地城市数量增至22城。同期,海南省于11月5日以省域为单位印发贯彻落实通知,成为首个省级实施细则地区。

中指研究院西南大区总经理汪勇认为,从政策文本看,重庆的实施细则在框架上严格对标“8·28新政”的三条底线:封顶预售、全额资金监管、现房销售优先,但在执行口径与配套安排上,重庆留出的弹性空间较为充分。

记者梳理发现,从各地出台的政策内容来看,普遍以2026年8月28日为新老划断节点,8月28日后新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中指研究院认为,各地共同以“新老划断、分类推进”落实预售要求,明确重点监管额度、现房销售、主办银行制和土地款分期等细则,并通过支持措施缓解企业过渡压力,更多城市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余款在2年内缴清,并鼓励保函置换,支持项目分期开发、分期竣备等。另外,西安在细则中明确“8·28”前取得工规证且部分办理预售证项目,支持按原政策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也可为更多城市提供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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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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