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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亿元!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来了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6-10-23 22:07:19

(原标题:3.7亿元!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来了)

【导读】广发证券正式设立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规模为3.7亿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闫晶滢 刘明

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来了!

10月23日晚间,广发证券发布公告,宣布正式设立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因清越科技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遭受的投资损失。

具体而言,此次专项基金规模为3.7亿元,由广发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清越科技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共同出资;基金存续期限为成立之日起3个月,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

同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披露《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管理人公告》等相关文件,对此次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明确“三日一价”赔付金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具体来看此次广发证券专项赔付基金的主要内容:

赔付对象方面,投资者交易清越科技股票具备如下情形的,属于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在2022年12月9日至2025年10月31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0月31日(含)仍持有清越科技股票(包括清越科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2025年1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12日(含)之间卖出清越科技股票或在2025年12月12日(含)之前未卖出清越科技股票,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仍存在亏损的。

同时,特定投资者不属于赔付对象,范围包括: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责任方和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人,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清越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清越科技股票,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清越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清越科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

赔付金额方面,专项基金的赔付金额以适格投资者因清越科技事件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其中,投资差额损失以投资者买入清越科技股票时点所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不同阶段分别计算,并依法分别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法律人士认为,该赔付方案明确了本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的“三日一价”。实施日被确定为2022年12月9日,即公司首次披露《招股意向书》之日;揭露日为2025年11月1日,当日清越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基准日为2025年12月12日,是揭露日起清越科技股票集中交易累计成交量达到可流通部分的100%之日。

基准价方面,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清越科技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为6.87元/股,为清越科技事件损失计算的基准价。根据虚假陈述实施日至基准日期间的分红派息情况进行后复权计算,复权后基准价格为6.94元/股。

积极维护适格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保基金公司在《关于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常见问题回答》中提到,基金出资人对清越科技事件适格投资者进行先行赔付,主要考虑因素包括:

一是积极维护适格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先行赔付是一种便利投资者获得经济赔偿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高效、快捷地解决投资者赔偿问题,能够避免投资者与诸多连带责任方通过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获得赔偿的繁琐程序,及时赔付投资者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二是积极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稳定。清越科技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7号)认定的其他责任方如果不能及时承担起依法应当履行的赔偿责任,拖延甚至推卸法定责任,将导致适格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很有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于3.7亿元的专项基金规模,投保基金公司表示,是基金出资人基于清越科技股票整体交易情况,在按照《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相关计算原则进行初步测算的基础上,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审慎预留了较为充足的资金,以确保最终核定金额得到足额及时赔付,并非对最终赔付总额的预先核定。

适格投资者如果接受先行赔付,则表明其同意与基金出资人达成和解,自愿谅解广发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清越科技事件中的责任,并将对清越科技事件相关责任方主张虚假陈述损失赔偿的权利转让给广发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身不再向清越科技事件的责任方索赔。如果不接受赔付,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出资人达成仲裁协议后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分析人士指出,本案是《证券法》第九十三条框架下又一单先行赔付实践。对比前期落地案例,清越科技案采用“中介机构+实控人”联合出资模式,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三方联合出资。这也是系科创板先行赔付实践中,实控人参与出资赔付的首例安排。

基金出资人主动筹备投资者赔偿事宜,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投资损失的做法,有利于高效、快捷地解决清越科技事件民事赔偿问题,适格投资者可以积极参与先行赔付程序直接获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格林

校对:王玥

制作:鹿米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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