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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8-06 15:37:00

2026年08月06日,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作出罚款21万元的决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作出罚款6万元的决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温江支公司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作出罚款23万元的决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新都支公司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作出罚款21万元的决定。余燕、严华、王钰、向华、廖礼鹏、王东平、任红磊、张洁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作出警告并合计罚款13万元的决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温江支公司、新都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

对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罚款21万元;对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罚款6万元;对中国人寿温江支公司罚款23万元;对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罚款21万元;对余燕、严华、王钰、向华、廖礼鹏、王东平、任红磊、张洁警告并合计罚款13万元。

四川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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