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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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12:59
(原标题:资管铸法者王连洲的背影)
7月12日,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一个令人痛心的时刻。知名经济学家、被业界尊称为“基金业之父”的王连洲先生因病与世长辞,享年87岁。王连洲的家人于7月13日发布讣告,遗体告别仪式将于7月16日举行。
从草莽初创的探索期,到如今百花齐放的全面资管大时代,中国资本市场走过了波澜壮阔的数十载。在这条铺满荆棘与繁花的道路上,王连洲挂帅并主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下称《信托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这三部核心金融大法的起草工作。
他不仅是证券行业重要规则大厦的搭建者之一,亦是行业底线的守望者。在蒙昧初开的年代,他为中国资管行业搭建了“四梁八柱”(《证券法》《信托法》《基金法》,这三部法律被业内称为资本市场的"四梁八柱");在狂飙突进的岁月,他始终大声疾呼要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操守。斯人已逝,幽思长存。王连洲的离去,带走了一段厚重的资本往事,也给当下处于转型深水区的金融从业者,留下了一份沉甸甸的追问。
痛别“规则掌灯人”
7月的夏日,骄阳似火。在中国金融圈的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里,弥漫着一层难以化解的哀思。根据讣告,王连洲的遗体告别仪式定于7月16日举行。消息传出,公募基金、信托、券商等各个领域的资深从业者纷纷表达了深切的悼念。
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了一位与王连洲有过交集、目前已退休的前金融机构高管,通话中,他声音中难掩悲痛与遗憾。
“听到王老仙逝的消息,我的内心非常沉重。”该人士对记者表示,“老先生用其半生心血,在最荒芜的土地上,一砖一瓦地为国内资管行业搭建起了稳固的‘四梁八柱’。如果没有当年那些基础性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百万亿级的大资管市场是不可想象的。”
在谈及对王连洲的个人印象时,这位人士用了八个字来概括:“谦逊纯粹,温和通透。”他回忆道:“无论是在行业高层论坛,还是在私下的学术交流中,王老从来没有居高临下的官架子,也从不以‘基金业之父’自居。他看问题极其尖锐直白,直指利益分配的核心与人性的弱点,但表达方式却又如春风化雨,温和而包容。他是一个真正把一生奉献给了中国金融法治化进程的纯粹学者。”
这种纯粹,贯穿了王连洲的整个职业生涯。从1992年临危受命接手《证券交易法》(后演变为《证券法》)的起草,到2000年退休后退而不休,持续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鼓与呼,王连洲的个人命运早已与中国资本市场的起伏跌宕紧密连接在一起。
立法的博弈密码
王连洲不仅是历史的参与者,也是历史的记录者。在他口述的《资本往事》一书中,那些枯燥的法律条文背后,隐藏着无数次惊心动魄的部门博弈、理念冲突与时代妥协。
回顾《基金法》的艰难难产过程。许多现代从业者并不知道,这部被视为公募基金“根本大法”的法规,其最初的立法初衷其实与现在的面貌大相径庭。
1999年3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成立了投资基金法起草组,王连洲担任组长,副组长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朱少平、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风岐教授。
《基金法》起草过程中历经曲折,前后耗时四年半,召开过大大小小的由国内外专家学者、业内人士,以及基金投资者参与的各种讨论会和座谈会;直接或间接参与讨论立法的人员不下数千名;专门以书面的形式征求各个省市有关单位和业务部门的意见,反复易稿不下数十次。分歧、争议、激烈辩论贯穿在整个《基金法》的起草过程中。
其中,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就是不同性质的基金在资金募集、组织架构和风控逻辑上存在天壤之别,且分别归属不同的部委监管。在长达数年的起草过程中,各方意见如乱麻般交织,利益诉求难以统合。面对这种几乎无解的僵局,包括王连洲在内的领导小组经过反复衡量,最后起草组决定“先易后难”对证券投资基金单独立法,避免了更大范围的争议。
王连洲曾用幽默而又略带感慨地将其称为“种瓜得豆”。这部耗时4年半、跨越两届人大的法律,打破了国际上很少对单一金融产品单独立法的惯例。虽然留有遗憾,但这颗“豆子”却在随后的二十年里,孕育出了今天突破39万亿规模的公募基金这棵参天大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呼唤
纵观中国基金业二十八年迅猛发展,从最初老十家基金公司破冰,到如今上百家公募管理人同台竞技,管理规模的几何级增长无疑令人瞩目。然而,伴随繁荣而来的,是行业生态中屡禁不止的乱象。
作为中国金融法治的拓荒者,王连洲深谙“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道理。他清楚,金融行业的本质是信用,而信用的核心在于人。
在王连洲晚年的诸多公开发言和文章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八个字被他反复提及。他指出,基金行业的当事人之间,在权、责、利的匹配上存在着先天的不平等。基金管理人无论业绩好坏,凭借庞大的管理规模依然可以旱涝保收地提取高额管理费;而作为弱势群体的中小投资者,却要独自承担净值下跌的苦果。
面对2007年至2018年间共有33宗公募基金“老鼠仓”案件发生,步入晚年的王老痛心疾首。他曾在接受采访时动情地质问:“基金管理人的工作是资产信任受托管理的载体,因而是神圣的,提出忠诚地服务于基金持有人并非奢求,而有的基金经理人却搞老鼠仓另谋私利,那怎么能行?!”
他没有陷入单纯的道德说教,而是从制度和人性的双重维度进行剖析。他坦言,制度再严密,也无法百分之百杜绝利己的人性作祟。当一个人用免费的他人资金来为自己博取名利时,风险与收益是不对称的。因此,他提出了一个至今仍振聋发聩的论断:基金业的健康发展,固然需要专业的投研人才和健全的激励机制,但更加急需、也更加稀缺的,是从业人员的“职业良心”。
百折不挠的底色
了解一个人的思想轨迹,必须追溯他的生命源头。王连洲坚韧不拔的性格底色与平民视角的悲悯情怀,根植于他的早年经历之中。
1939年,王连洲出生于山东冠县。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知识是他改变命运的唯一稻草。为了增加考上初中的机会,年少的王连洲曾凭着一双脚板,徒步跋涉140多华里,跨省前往河北大名县参加考试,之后又长途跋涉折返山东聊城。这种为了目标跋山涉水、不辞劳苦的韧性,几乎成为他一生的缩影。
时代的洪流推着他不断转换赛道。1960年,他考入山东工学院物理专业。后因国家经济调整政策,整个专业被成建制转入山东财经学院财政金融专业,意外地开启了他的金融生涯。
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他几经辗转,最后到四川东河公司参加货币印制的“大三线建设”,一干就是八年。这些跌宕起伏的基层岁月,让他看透了社会底层的生活逻辑,也让他对财富与责任的理解更为深刻。
1979年,王连洲重返央行印制局,成为中国人民银行体系内搜集、研究中国历代货币的创始者。对中国几千年货币史的梳理,赋予了他俯瞰资本变迁的宏大历史观。1983年,他调入全国人大财经委,从一名金融研究者转型为国家金融法治的顶层设计师。
从《证券法》的六年半拉锯战,到《信托法》长达八年的跨法系磨合,再到《基金法》历经四年半的一波三折,王连洲以愚公移山般的毅力,在体制内外、部委之间、中外学者之间穿针引线。
正如香港证监会原主席、中国证监会原首席顾问梁定邦所言,“1992年,王连洲先生等人开始为起草中国《证券法》做准备工作的时候,我认识了他。当时的中国证券市场还很年轻,很不成熟,充满了值得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王连洲先生和他的同事们一直苦苦求索。……王连洲先生作为这部法律起草的具体组织者和参与者,因其始终不渝、坚持不懈、持续不断的努力,在业界备受尊崇。”
王连洲的一生,都在试图解答一个核心命题:在资本的狂欢中,如何安放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他深知,资本市场不仅是企业融资的平台,更应该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载体。如果一个市场只能造就少数人的暴富,而让大多数人沦为被收割的“韭菜”,那么这个市场的发展不仅偏离了公平,更潜藏着巨大的社会矛盾风险。
我们怀念王连洲,不仅仅是因为他参与起早了《证券法》《信托法》和《基金法》的条文,更是因为他终其一生都在捍卫金融的常识与良知。在当下这个算法狂飙、产品迭代眼花缭乱的金融科技时代,我们很容易迷失在复杂的K线与模型中,忘却了金融的源头是“信”,底座是“法”。
王连洲走了,但他用半生心血浇筑的“四梁八柱”依然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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