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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等4机构向紫晶存储及一众财务造假“帮凶”索赔超10亿,26家客户与5家银行也成被告

来源:红星资本局

媒体

2026-06-13 15:45:01

(原标题:中信建投等4机构向紫晶存储及一众财务造假“帮凶”索赔超10亿,26家客户与5家银行也成被告)

近日,昔日的“科创板存储第一股”紫晶存储(R紫晶1;400181.NQ)披露了一则诉讼,中信建投(601066.SH)联合致同、容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将紫晶存储等48名被告告上法庭,追讨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损失共计10.86亿元,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海金融法院已定于6月22日开庭审理。

48名被告中,除了紫晶存储的股东、高管外,还有26家客户,以及河南卢氏农商行、光大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等5家银行,都对当年紫晶存储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事件负有责任。

2020年2月,紫晶存储登陆科创板,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发行律师为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发行价为21.49元,募资10.23亿,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8.84亿元。

但在IPO招股说明书中,紫晶存储编制了虚假的营收和利润数据,又隐瞒对外担保事项,骗取了监管部门的上市注册许可。上市后,紫晶存储也未停止造假,公司2019-2021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至2019年,紫晶存储三年累计虚增营收超过4.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过2.1亿元。

2017年、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83%、32.25%。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占比为52.46%,虚增利润占比为94.55%;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占比为63.15%,虚增利润占比更是达到174.67%。

2023年7月7日,紫晶存储公司因实施重大违法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造成17471名投资者损失合计10.97亿元。

最终,紫晶存储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3700万元。公司10名高管均获刑,其中实控人郑穆刑期最长,被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之后,紫晶存储进入新三板交易,截至6月12日,股价为0.2元/股。

此外,根据4家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后果等因素,其依法可能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合计约1.77亿元。其中,中信建投应交纳约1.14亿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应交纳约352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应交纳440万元,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应交纳2352万元。

为快速补偿投资者损失,中信建投证券作为紫晶存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会同致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于2023年5月发起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先行赔付工作在3个月内完成,累计申报有效赔付金额约10.86亿元,占总赔付金额的比例为98.93%。

履行赔付义务后,上述4家机构依据《证券法》规定,以原告身份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连带责任追偿诉讼。

目前,对于先行赔付的10.86亿元,四家机构具体出资比例并没有公布。

但据中信建投2023年年报,针对紫晶存储事件,中信建投计提相关预计负债已于2023年度全部支付,并计入营业外支出。2023年,中信建投营业外支出金额约11.32亿元,较2022年增加约10.99亿元。同年,中信建投实现归母净利润70.34亿元,较2022年减少近5亿元。

综合南方都市报、公开资料等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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