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6-10 16:10:37
2026年06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贷款“三查”不审慎,被处以罚款52万元。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路支行、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颐和支行相关责任人员苗翠、吴宇飞、李帅分别给予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贷款“三查”不审慎 | 对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 |
2 | 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路支行、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颐和支行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三查”不审慎 | 对苗翠、吴宇飞、李帅分别给予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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