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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翼菲智能科技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来源:金吾财讯

2026-05-15 06:39:30

(原标题:浙江翼菲智能科技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吾财讯|2026年4月17日,浙江翼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董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人选并进行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该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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