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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出炉!主要有这些变化……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6-04-08 13:59:00

(原标题:新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出炉!主要有这些变化……)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监管部门近日下发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6版)》(下称“2026版负面清单”)。这是监管连续第6年印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

2026版负面清单共105条,较2025版负面清单新增2条内容,将“分红型保险的产品说明书中红利分配政策承诺的红利分配比例,超过利益演示的分配比例水平”等内容列入负面清单。此外,新版清单还调整和细化多项规定,涉及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和产品报送管理等方面。

新增、调整这些内容

2026版负面清单依旧围绕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大维度展开。新增的两条负面清单内容,主要涉及产品条款表述和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相关部分。

其中一条新增条款为第八十六条,具体为“分红型保险的产品说明书中红利分配政策承诺的红利分配比例,超过利益演示的分配比例水平”。

分红保险由于兼具“保底+浮动收益”,近年来成为低利率周期的热销产品,但销售误导现象也随之抬头。此前负面清单已将分红保险产品设计异化、分红型产品分红演示中夸大分红利益等行为列入负面清单,2026版负面清单针对产品说明书再增禁止性条款,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分红险销售,防范误导发生。

另一条新增条款在产品条款表述部分,内容为,“医疗保险产品条款处方审核约定不合理,约定处方审核主体为第三方服务商,而非保险机构,未明确列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审核责任”。该条款明确保险公司应作为医疗保险产品条款处方的审核主体,承担相应审核责任,有利于防范责任不清导致的理赔纠纷,保护消费者权益。

除了上述新增内容,2026版负面清单还对2025版一些条款进行了调整修订。

例如,2026版负面清单第三十三条为,“保险产品保障功能弱化,护理保险产品仅包含因意外导致的护理责任;年金保险产品既无保障功能也无储蓄功能。医疗保险设置过高的免赔额或过低的赔付比例;定额给付型医疗津贴产品保险金额过低。”

上述表述在2025版负面清单基础上增加了“医疗保险设置过高的免赔额或过低的赔付比例;定额给付型医疗津贴产品保险金额过低”内容。此举将引导保险公司通过更加合理的条款设计满足市场需求,防范噱头炒作。

2026版负面清单第三十四条提到,“产品责任设计与产品定义不符,定期寿险产品包含意外伤残可选责任或生命终末期保险金提前给付责任;疾病保险产品包含生存金给付责任;护理保险产品包含一般身故责任;医疗保险产品仅承担医疗服务责任;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包含意外身故责任。”相较2025版负面清单的“疾病保险产品包含生存金给付责任或意外身故责任”,2026版删掉了意外身故责任。

2026版负面清单第四十九条为“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保险期间非终身的护理保险比照增额终身寿险的增额形式设计”。相较2025版负面清单,进一步将“保险期间非终身的护理保险比照增额终身寿险的增额形式设计”纳入禁止范围。

2026版负面清单第七十四条也进行了更新和新增。一方面将对照使用的生命表更新为2025版,另一方面新增了“未按要求审慎判断产品主要责任并选择适用的发生率表类别。对健康保险中包含的费用补偿医疗责任,与医疗费用相关的评估假设未按要求考虑医疗费用通胀因素”。

此外,2026版负面清单第104条表述为“长期险销售渠道同时报送‘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中的多个,不符合‘报行合一’相关要求”。较2025版负面清单增加了“长期险”这一特定范畴,给予短期险“报行合一”下在销售渠道报送方面更多的灵活性。

负面清单涵盖四大方面

早在2018年,监管部门就建立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机制,定期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以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防范人身保险产品风险,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已成为人身险产品监管的重要工具。

保险公司一方面对照“负面清单”,对在售保险产品进行梳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此不断强化信息披露,提升产品监管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可按照要求进行产品开发、销售、回溯等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从2026版负面清单来看,整体仍然采用2025版负面清单框架。

其中,产品条款表述部分共27条,主要针对文字表述不规范、误导销售隐患等问题。例如,第十四条提到,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等待期、保障责任或责任免除约定的判定条件不合理。如:部分产品条款中约定将等待期出现的症状或体征作为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免责依据,而症状与体征均无客观判定标准,侵害消费者利益。

产品责任设计部分共23条,主要针对产品设计雷同、异化、产品责任设计不合理等问题。例如,第四十一条提到,保险产品通过调整保险金额等方式变相延长等待期,或通过等待期内发生风险事故不全额退还所交保险费变相惩罚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第五十条提到,万能保险追加保费条款描述不清晰,欠缺管理机制,产品设计的审慎性不足。

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部分共36条,主要针对产品费率厘定和精算假设偏离实际、不真实不合理等问题。例如,长期保险产品交费期设计为2年交,存在假期交费风险;万能型产品条款约定只可以趸交,不允许消费者追加保费,与万能型产品交费灵活的特点相违背。

产品报送管理共19条。主要针对产品报送中存在的问题,如产品备案材料存在漏报、少报,材料相关信息缺失等问题。

众托帮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龙格表示,2026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的发布,是监管向行业释放的明确信号:保险的核心功能是风险保障,任何脱离本源、监管套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格监管。105条禁止性条款不仅是保险公司产品设计的“红线清单”,也是行业回归保障本源的“指引清单”。

龙格认为,从长远来看,这份不断完善的负面清单,将推动人身险行业摆脱产品乱象的困扰,实现从“规模竞争”到“价值竞争”、从“理财导向”到“保障导向”的转型,促进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排版:王璐璐

校对:李凌锋

证券时报网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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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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