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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3-24 17:05:00

2026年03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意外险费率、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培训课件不合规,作出警告并罚款9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健(时任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银保管理处副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孙梅(时任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意外险费率,作出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宋俊敏(时任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运营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孙亮(时任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作出警告并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建平(时任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鲁金罚决字〔2026〕20号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意外险费率、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培训课件不合规

警告并罚款98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

刘健(时任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公司银保管理处副经理

鲁金罚决字〔2026〕21号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警告并罚款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3

孙梅(时任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公司副总经理)

鲁金罚决字〔2026〕22号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意外险费率

警告并罚款7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4

宋俊敏(时任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公司运营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经理

鲁金罚决字〔2026〕23号

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5

孙亮(时任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公司副总经理)

鲁金罚决字〔2026〕24号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警告并罚款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6

张建平(时任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公司副总经理

鲁金罚决字〔2026〕25号

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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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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