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3-23 11:45:00
2026年03月17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关于彭宗涛鸿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四川金融监管局关于彭宗涛鸿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川金监函〔2026〕176号
鸿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鸿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任命高管人员的请示》(鸿通保代〔2025〕031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彭宗涛鸿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四川金融监管局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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