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
2026-02-02 07:16:23
(原标题:新股消息 | 中鑫家居递表港交所 在中国PVC地板出口制造商中排名第一)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1月30日披露,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鑫家居)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农银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2024年全球PVC地板销售面积计,中鑫家居在中国PVC地板出口制造商中排名第八,市场份额为0.61%,按2024年全球SPC地板销售面积计,公司在中国PVC地板出口制造商中排名第一,市场份额为1.02%。
公司简介
招股书显示,中鑫家居是中国具良好声誉的PVC地板出口制造商,在SPC地板领域居领先地位。作为一家拥有近20年行业经验的综合性地板出口制造商,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质量的PVC地板产品,专注于产品创新、智能制造及全球业务拓展。
中鑫家居设计、开发、制造及出口PVC地板产品。公司的PVC地板产品包括SPC、LVT及WPC地板产品。公司的核心产品SPC地板具有优异的防水防潮性、高耐火阻燃性及安装便捷等特点。公司的产品已通过美国FloorScore认证。此外,公司已取得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EPD碳排放认证以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中鑫家居主要采用ODM模式,为海外知名建材品牌及零售商提供涵盖定制化的产品设计、开发及制造服务、清关及物流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并建立长期业务关系。公司的产品在国际市场广受欢迎,客户遍布全球,覆盖中国、欧洲、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于2023年及2024年以及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的海外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96.0%、97.9%及99.4%,而来自美国市场的收入则分别占总收入的79.6%、68.5%及81.2%,体现了公司的全球业务布局。
为顺应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及制造业出海的政策导向,并适应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公司于2023年战略性地在越南建立生产基地。该基地建筑面积为53,000平方米。越南生产基地于2023年7月开始运营,其24条生产线均配备先进设备。越南生产基地的估计年产能为24.1百万平方米。越南生产基地的产品主要出口至美国及欧洲。此外,公司正在越南建设第二个生产基地,包括一栋建筑面积为17,000平方米的厂房及8条生产线,预计年产能为8.0百万平方米。第二个越南生产基地预计将于2026年建成并投入运营。再者,公司位于中国常州市的生产基地建立于2008年,厂房建筑面积为108,600平方米,拥有24条生产线。截至2025年9月30日,常州生产基地的年产能为27.8百万平方米。常州生产基地主要供应欧洲、加拿大及东南亚市场,目前正在进行转型以支持公司在其他地区的未来发展计划。公司在地板行业较早设立海外生产基地,使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跨区域产能布局经验,能够灵活调配生产资源,高效应对不同市场对产品原产地要求的变化,从而增强供应链韧性及市场竞争力。
中鑫家居的创新专注于优化生产流程及产品本身。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产生的研发开支总额达人民币93.6百万元。公司已与南京林业大学建立合作关系,该校教授担任本公司的长期技术顾问。此外,公司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联合建立了博士后工作站。公司已开发出Comfort Core技术,该技术提升公司地板产品的降噪效果。此外,公司致力于智能制造,持续引进先进设备及系统。公司已在生产设施部署自动化、智能化的MES,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及质量控制水平。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拥有68项与地板产品相关的专利,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地板十大品牌、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省政府认定的“同线同标同质”企业以及江苏省林业龙头企业。
财务资料
收入
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4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2025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实现收入分别约14.22亿元(人民币,下同)、9.72亿元、6.73亿元、9.60亿元。
毛利及毛利率
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4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2025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录得毛利分别约3.69亿元、2.16亿元、1.26亿元、2.04亿元,对应毛利率分别为26.0%、22.3%、18.8%、21.3%。
年度╱期间利润
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4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2025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录得年度╱期间利润分别约1.25亿元、5271.7万元、1303.5万元、7405.4万元。
行业概览
按材料划分,地板大致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PVC地板,使用PVC树脂结合填料和添加剂制造,主要特点包括防水、耐磨及易于安装,可进一步细分为SPC地板、WPC地板以及LVT地板。第二类为木质地板,以天然木材或植物纤维为核心基材,包括保留天然木纹和质感的实木地板及实木复合地板,以及兼具木质外观和更高硬度的竹纤维地板。第三类为其他地板,为特定功能应用而设计,包括以高密度板为芯材的层压或复合地板(特点是密度高及承重稳定性强),以及橡胶地板(特点是防滑、减震和耐化学性)。
2020年至2024年,全球地板行业制造收入由约人民币3,205亿元增长至人民币3,94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5.3%。同期,聚氯乙烯地板收入由约人民币1,253亿元增长至人民币1,737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8.5%,大幅高于木地板及其他地板类别。木地板收入从约人民币1,365亿元增长至人民币1,52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9%,而其他地板产品收入从约人民币586亿元增长至人民币674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6%。
展望2024年至2029年,全球地板行业制造收入预计将由约人民币3,940亿元增长至人民币4,982亿元,整体复合年增长率为4.8%。其中,聚氯乙烯地板预计将保持最快的增长势头,预计复合年增长率为7.6%,而木地板及其他地板产品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2.5%及2.1%。受惠于其防水、耐用和易于安装的优势,聚氯乙烯地板预计将进一步提高其在整个地板行业中的收入贡献,并在预测期内保持关键增长动力。
于2020年至2024年,全球PVC地板行业的制造收入从约人民币1,253亿元增加至约人民币1,737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8.5%。同期,东亚从约人民币522亿元增加至约人民币642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5.3%;东南亚从约人民币296亿元扩大至约人民币543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16.3%,增速位居全球各区域之首;北美从约人民币139亿元增加至约人民币168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8%;欧洲从约人民币164亿元增加至约人民币226亿元,复合年增长率对应为8.4%。其他地区从约人民币133亿元增加至约人民币15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0%。
展望2024年至2029年,全球PVC地板行业制造收入预计将从约人民币1,737亿元增加至约人民币2,502亿元,整体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7.6%。东南亚预计仍将是增长最快的区域,复合年增长率预计达11.7%,制造收入将从约人民币543亿元增加至约人民币942亿元。这一优异表现主要得益于该地区的供给侧扩张及生产能力的提升。产能的增加以及部分制造环节的逐步转移,提高了本地在挤出成型、表面处理、锁扣成型等关键工序的产出。同时,东南亚受益于相对有竞争力的制造成本、不断强化的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基础设施,以及物流连通性的改善,从而增强了其承接出口导向型订单和为海外市场提供合约制造服务的能力。随着上下游配套能力持续成熟,包括原材料和添加剂更高效的采购,以及交付与质量管理的改善,东南亚有望进一步巩固其作为PVC地板规模化制造基地的地位。欧洲和其他区域的复合年增长率预计分别为6.7%及7.4%,而东亚和北美预计将保持较为温和的增长,分别为4.8%及4.5%。总体而言,新兴市场的持续需求释放预计仍将是全球PVC地板行业增长的关键驱动力。
SPC地板的市场规模由约人民币611亿元增长至人民币918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0.7%,成为主要产品类别中增长最快的细分市场。同期,LVT地板的市场规模由约人民币459亿元增长至人民币57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7.9%,而WPC地板的市场规模由约人民币184亿元扩大至人民币24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5.6%。
展望未来,SPC地板预计将保持最强劲的增长势头,预计复合年增长率为9.1%,其市场规模预计将增长至约人民币1,422亿元。LVT和WPC地板预计将分别以7.0%及5.1%的复合年增长率稳步扩张。SPC地板预计将继续保持领先优势,这主要源于其在通用PVC地板优点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关键使用性能,包括优异的防水防潮性、高耐火阻燃性以及便捷的安装特性,从而在安全性、耐用性和安装效率方面更好地满足住宅与商业项目应用中的多场景需求。此外,随着海外市场对室内空气质量和产品合规性日益重视,获得FloorScore等认证的SPC产品更易进入主流渠道并实现更广的销售覆盖,从而支持其更快渗透和市场扩张。随着这些性能优势持续推动应用场景的拓展,SPC地板有望在整体PVC地板市场中进一步提升其收入贡献,并继续成为行业的核心增长动力。
董事会资料
公司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六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负责管理及经营公司的业务,并对公司业务的管理及经营拥有一般权力,包括厘定业务策略、执行股东会上通过的决议案,以及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力、职能及职责。董事会亦负责制定及检讨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及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实践。
股权架构
姚勇先生、姚中兴先生及黄丽英女士通过常州中鑫持股89.3%;姚勇先生直接持股5.2%;杭承先生持股3.6%;姚鋆女士持股1.9%。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常州中鑫分别由姚先生、姚中兴先生及黄丽英女士拥有73.2%、11.6%及15.2%的权益。因此,(i)姚先生、姚中兴先生及黄丽英女士各自被视为于常州中鑫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及(ii)姚先生的配偶丁雅钦女士被视为于姚先生及常州中鑫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中介团队
独家保荐人:农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公司法律顾问:有关香港法律:汉坤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有关中国法律: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有关美国法律:Han Kun LLP;有关新加坡法律:Donaldson & Burkinshaw LLP;有关越南法律:DFDL Vietnam Law Company Limited
独家保荐人法律顾问:有关中国法律: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核数师及申报会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行业顾问:弗若斯特沙利文
物业估值师:戴德梁行有限公司
合规顾问:南华融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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