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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平凉银保监分局对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1-04 16:03:00

2026年01月04日,平凉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中心支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的问题,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薛勤贵(总经理助理)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王晋(客户经理)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中心支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产说会管理不规范、内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懂强(副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2.2万元罚款。王晶(职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静宁支公司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问题,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韩小龙(支公司经理)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泾川县支行存在项目资本金来源审查和贷款条件落实不到位为表现形式的贷款“三查”不到位的问题,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路广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凉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高级主管)给予警告。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市中心支公司

平金监行处〔2025〕106

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的问题

罚款6万元

平凉金融监管分局

2

薛勤贵(总经理助理)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3

王晋(客户经理)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中心支公司

平金监行处〔2025〕108

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产说会管理不规范、内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罚款8万元

平凉金融监管分局

5

张懂强(副总经理)

给予警告,并处2.2万元罚款

6

王晶(职员)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7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静宁支公司

平金监行处〔2025〕105

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问题

罚款6万元

平凉金融监管分局

8

韩小龙(支公司经理)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9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泾川县支行

平金监行处〔2025〕107号

存在项目资本金来源审查和贷款条件落实不到位为表

现形式的贷款“三查”不到位的问题

罚款30万元

平凉金融监管分局

10

路广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凉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高级主管

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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