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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31 18:00:00

2025年10月31日,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作出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悦(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营销发展部经理)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柔曦(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银行保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5〕16号

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

罚款17万元

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

2

王悦(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营销发展部经理)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5〕17号

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

警告,并处罚款

4万元

3

李柔曦(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银行保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5〕18号

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

警告,并处罚款

1万元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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