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2025-10-29 14:21:37
(原标题:国家外汇局九箭齐发!促进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办理跨境贸易业务,国家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推动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支持贸易新业态等创新业务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三方面推出九项便利化政策举措,通过丰富外汇政策供给,培育外贸新动能,提升外汇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服务质效。
推动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方面,国家外汇局推出了四项政策:
一是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范围,在现有试点地区的基础上,进一步覆盖更多有实需、经营主体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地区。
记者获悉,2022年以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取得良好成效,目前已扩围至11地,累计办理经常项下试点业务约1.7万亿美元,推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减单证、简流程”,显著提升诚信合规企业的资金结算效率。《通知》借鉴前期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范围,支持重点区域创新发展。
例如,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纳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后,境内母公司和境外子公司间贸易收支可进行轧差净额结算,仅支付差额部分。企业预计每年可轧差业务量最多达3-5亿元人民币,有望释放亿元以上往来资金,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助力公司拓展海外市场。
二是拓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种类,支持货款与货物贸易相关运输、仓储、维修、赔偿等服务费用之间的轧差净额结算,降低资金结算费用。国家外汇局调研发现,随着外贸企业经营模式更加多元,实践中出现货款与相关运输、仓储、维修、赔偿等经常项下费用间的轧差结算需求。此外,保费、清关费等货物运输相关费用间亦存在轧差需求。《通知》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中,进一步拓展货款与相关服务费用等轧差结算种类,降低企业跨境汇款的频次和成本。
三是进一步简化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对于被纳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企业或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企业的跨国公司,支持银行按展业原则为其便捷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更好释放外汇便利化政策集成效能。根据现行规定,纳入资金池的跨国公司可以申请开展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但有的企业已经同时享受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企业或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希望能集成两项政策优势,进一步简化单证审核流程和材料,本次《通知》回应了行业诉求,进一步节省企业准备材料的时间成本。
四是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企业涉外员工存在工资、奖金、补贴等薪酬类资金跨境购付汇及收结汇等需求。目前,个人办理薪酬相关业务,需向银行提交在职证明、薪酬流水等材料,《通知》为优质企业提供配套增值服务,支持银行依据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材料,核定薪酬结购汇金额,为企业涉外员工便捷办理相关业务。
例如,苏州某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外籍管理人员需定期将人民币薪酬购汇汇至境外。新政出台后,银行可为企业涉外员工提供定制化的薪酬结算便捷服务,根据企业发放薪酬清单核定薪酬结购汇金额,单笔业务办理效率提升90%以上。
支持贸易新业态等创新业务健康发展方面,国家外汇局推出了三项政策:
一是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随着贸易新业态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借助跨境电商和外综服平台开展跨境贸易,并希望享受更加便利的贸易结算政策。但由于相关主体业务规模小等因素,由银行逐家纳入优质企业便利化政策的尽调成本较高。《通知》发挥优质电商平台和外综服企业的推荐增信作用,推动银行将更多贸易新业态相关的中小型企业纳入优质企业范围,适用更加便利的贸易资金结算政策。
二是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资金结算。目前,银行一般根据合同、报关单等审核材料,办理跨境贸易资金结算。对于商品调价、货物退款等情形,报关单金额往往与收汇金额不匹配,且一笔收汇往往对应多笔出口订单,审核耗时较长。同时,相关主体需要支付境外仓储、物流及税收等费用,存在以收抵支的实际需求。
为顺应跨境电商交易高频、海量、线上化的特点,《通知》充分发挥外综服企业掌握中小微商户线上销售情况,以及为其提供报关、物流等服务的优势,引导银行转变传统审单方式,根据外综服企业提供的订单、物流等线上生成的电子交易信息,实现在线自动办理跨境电商收付汇及轧差业务,进一步提升资金结算效率。
例如,广州韵通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政支持银行批量自动审核该公司线上推送的电子订单、物流信息,无需企业提交纸质单据,百万级订单量的跨境电商收款入账结算时长将大幅缩短至9分钟左右。企业因此节省了人力和时间成本,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外汇资金结算服务。
三是完善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随着对外开放进程持续加深,外贸企业用汇需求趋于复杂化、个性化。鉴于此,《通知》督导银行对企业等境内机构适用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通过多维度展业,高效办理经常项下具有真实、合规交易背景,但不常见、个性化、复杂化的创新外汇业务,切实解决银行“不敢办、不想办”的问题,全面保障外贸企业等经营主体经常项下真实合法的用汇权益。
提升服务贸易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国家外汇局推出了两项政策:
一是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根据现行规定,除优质企业外,只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服务费用代垫可在银行直接办理。考虑到在开展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境内外机构间代垫报关、仓储、物流等服务费用的情形比较常见,《通知》进一步简化相关资金结算手续,明确境内企业与交易对手方间代收代付货物运输、仓储、维修等费用,可直接在银行便利办理相关资金收付。
《通知》明确,银行审核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可为境内机构办理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业务,一类具有贸易往来的境内外机构间代垫货物运输、仓储、维修、报关、检验、税收、保险等费用,另一类是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为客户代垫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
二是便利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随着对外开放进程持续推进,境外承包工程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的重要形式和途径,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企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境外资金的需求也愈发强烈。
根据现行规定,承包工程企业可以在境外集中管理同一国家(地区)不同工程项目的境外资金。新政支持承包工程企业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实现对不同国家地区、不同项目资金的集中调配和灵活使用,有效盘活海外工程项目的“沉淀”资金,减少企业资金周转时间,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例如,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一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承包工程企业,中国水电在全球100多个国家设计和建造基础工程设施。《通知》支持跨国、跨地区集中管理调配境外项目资金,可以有效解决海外工程资金分布不均衡的矛盾,从而降低外部融资需求,也有助于统筹管理汇率风险。
他还透露,《通知》实施后可降低企业海外资金占压约5亿元人民币,预计每年可减少汇兑损失约3000万元人民币,有效助力企业增强海外市场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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