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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星科技关联方同业披露存在出入,募投项目建设程序疑有瑕疵

来源:民商财经

2025-09-08 15:01:25

(原标题:鸿星科技关联方同业披露存在出入,募投项目建设程序疑有瑕疵)

作者:郑勇康

编辑:张佳茗

鸿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星科技)专业从事石英晶体谐振器、石英晶体振荡器等频率控制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前十大石英晶体元器件生产商。

2023年3月3日,鸿星科技沪市主板IPO申请获受理。上交所当年对其进行了两轮问询,此后其IPO一直处于问询状态,至今仍未上会。鸿星科技本次IPO,聘请了国投证券进行保荐,立信所为其提供审计服务。

关联方同业披露存在出入

鸿星科技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每年各披露了一版招股书,三版招股书披露的报告期从2019年至2024年,时间跨度较长。2023版招股书披露,鸿星科技2019年至2021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2,979.45万元、65,922.60万元、83,515.8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519.41万元、15,290.22万元、20,732.22万元。2021年营收净利均创高峰。

2022年至2024年,鸿星科技实现营业收入65,142.46万元、54,153.81万元、56,739.10万元,净利润19,432.25万元、13,290.75万元、13,303.66万元,2022年营收同比下滑22.00%,2023年继续下降16.87%,净利润2023年同比下跌了31.60%,这与上交所主板“经营业绩稳定”的板块定位或不相符。

鸿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湾鸿星)是鸿星科技的创始股东之一,而其是代持股东。招股书解释,台湾鸿星并未实际出资,自鸿星有限(鸿星科技前身,杭州鸿星电子有限公司)成立至2001年7月期间,台湾鸿星所持鸿星有限股权的实际出资主体均为洪福电子公司(实控人控制企业)。鸿星有限成立之初,由于当时台湾鸿星已从事电子行业十余年,为方便终端客户对鸿星有限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认证,因此将鸿星有限的境外股东登记为台湾鸿星。

台湾鸿星成立于1979年,是鸿星科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自鸿星科技成立之初即展开合作,至今仍然是鸿星科技台湾地区的经销商。

鸿星科技招股书披露,自2000年起,台湾鸿星已不再从事石英晶振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仅向公司采购石英晶体谐振器、石英晶体振荡器等产品后销往中国台湾地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但是首轮问询回复92-93页披露,台湾鸿星在1992年至2002年间,除电容电阻类元件的主业外,同步开始小规模开展石英晶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而是在2002年之后不再从事石英晶振的生产及研发业务。

此外,鸿星科技还存在突击申请发明专利的情况。

2022年至2024年,鸿星科技投入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365.98万元、3,540.71万元、3,597.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7%、6.54%、6.34%。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25年6月26日),鸿星科技已获授权专利58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招股书选取的可比公司除了惠伦晶体未披露专利数量,泰晶科技、东晶电子、晶赛科技的专利数量均高于鸿星科技。

鸿星科技前身鸿星有限成立于1993年12月,2011年11月才申请第一项发明专利,此后又进入7年真空期,直到2018年11月申请第二项发明专利。

2021年9月至12月,鸿星科技发明专利数量“井喷”,4个月内突击申请了9项发明专利。

募投项目建设程序疑有瑕疵

本次IPO,鸿星科技拟公开发行4,930.6188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121,410.00万元,将用于“德清石英晶体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下称:德清项目)”、“新增3亿只微型化石英晶体谐振器晶体振荡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德清项目是由鸿星科技子公司浙江鸿星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的厂区内实施,建成达产后,将在原有产能搬迁的基础上,新增年产石英晶振8.00亿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75,236.00万元,项目建设期3年。

德清项目包含两期建设内容,一期建设项目名称为“浙江鸿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亿个5G应用微型片式石英晶体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下称: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名称为“浙江鸿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亿只微型化高精度石英晶体元器件项目”(下称:二期项目),一、二期项目均已备案并取得环批复。

德清一期项目于2021年开工建设,已经完成竣工验收,鸿星科技已于2024年1月完成K楼的搬迁工作,相关产线迁至德清生产基地。

据浙江政务服务网,一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要远远晚于一期项目的开工时间。

(截图来自浙江政务服务网)

一期项目竣工后,德清项目仍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2022年至2024年,在建工程-德清项目的期末余额分别为12,041.73万元、586.21万元、1,650.45万元。

(截图来自浙江政务服务网)

另浙江政务服务网显示,二期项目原计划利用一期项目投建的环保设施,后因该项目计划自建环保设施,公司重新履行环评审批并于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件取得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并且二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

综上,二期项目的建设是否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或需鸿星科技能给出解释说明。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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