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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类型限制取消!净资产门槛提高至300亿元

来源:券商中国

媒体

2025-09-06 00:05:31

(原标题:险企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类型限制取消!净资产门槛提高至300亿元)

  
  

9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的存放银行类型、标准,存放形式与金额等规定作出进一步优化,同时,还将资本保证金处置行为事后备案制调整为事后报告制,适当简化了报告资料要求。

  

原办法为2015年原保监会修订发布,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随着我国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原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保险市场发展和监管的要求。同时,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修订《<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允许香港资银行、澳门资银行作为内地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需要修订原办法以满足该协议要求。

本次《办法》的一大修改就在于提高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的准入门槛——将上年末净资产由200亿元提至300亿元;风险指标由“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率”两项扩展为“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全套核心监管指标。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银行机构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原办法存在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净资产规模要求偏低问题,因此本次修订提高了存放银行净资产规模要求,以有效筛选规模适当的银行。同时,为落实对外开放要求,《办法》取消了存放银行类型限制;为提高存放银行安全性,优化了审慎监管指标要求,要求存放银行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从保险公司层面来看,《办法》在原有定期存款、大额协议存款基础上,还将“大额存单”纳入到存放形式中,原本规定的“大额协议存款”也扩展至全部“协议存款”。而每笔资本保证金存款金额则由此前的不低于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提高至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保险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营运资金)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的,则按实际增资金额的20%一笔提存资本保证金。

《办法》的另一明显修订在于将资本保证金处置行为事后备案制调整为事后报告制,适当简化了报告资料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这主要是为了精简保险公司报送事项,优化报送方式,以降低其合规成本,并提高监管质效。此外,《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压实其报告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监管机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进行处罚。

  
  
  
  
  

责编:战术恒

  
    
    
    
    

排版:刘珺宇

    
    
    
      校对:杨舒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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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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