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尺法科技
2025-09-03 17:54:40
(原标题:中基协终于出手!私募基金从业者离职6个月就能自主注销!)
2025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正式上线“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强制注销”功能。此举被视为行业治理的一次重要突破。长期以来,从业资格注销高度依赖机构配合,不少离职员工因原机构不予办理或拖延,陷入“注销难”的困境。
随着这一功能的落地,从业人员首次拥有了独立申请的渠道,不再被动受制于机构。这不仅填补了制度空白,解决了行业长期存在的痛点问题,更意味着从业资格管理模式正在实现转型:从“高管专属”到“全员适用”,从单一机构驱动到个人自主与协会兜底并行,制度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均得到显著提升。
一、为何推出强制注销?
在私募基金行业实践中,员工离职后往往需要依赖原机构的配合,才能完成从业资格的注销。但现实情况是,一旦机构消极对待或拒绝办理,离职人员的资格信息仍会长期“挂靠”在原机构名下。
这种“离职不离册”的现象,不仅容易导致个人在入职新机构时面临合规障碍,还可能引发更深层次的风险:一方面,人员信息失真削弱了行业数据的准确性与透明度;另一方面,若原机构出现合规或经营问题,挂靠人员也可能因此受到牵连。
正因如此,中基协此次开通“强制注销”通道,目的在于回应行业长期存在的制度性痛点。通过新增的在线办理功能,只要符合条件,从业人员便可自主发起申请,突破机构阻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可控”,从根本上缓解了过去的被动局面。
二、申请条件一览
根据协会发布的通知,申请强制注销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离职时间要求:申请人须已离开原机构满6个月(含),以确保离职事实明确、稳定;
·身份范围覆盖:不仅适用于普通员工,也涵盖私募基金高管。若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则必须先在工商登记中完成相应变更;
·合规限制条件:申请人本人及原机构不得存在被暂停受理或限制办理注销的情形。
由此可见,协会在制度设计上并非一味追求流程简化,而是兼顾了效率与合规两方面需求。一方面,赋予从业人员自主选择权,解决“注销难”的现实困境;另一方面,通过时间门槛与合规约束,防止制度被滥用,确保行业运行的稳健性。
三、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协会核实离职情况和资格状态,主要包括:
·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用于确认劳动关系已终止;
·社保缴费凭证:需能够体现原机构已停止缴纳社保。若已入职新机构,则需提供新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如存在代缴社保的情况,还需一并提交代缴协议;
·身份证件与个人承诺函:承诺函须由申请人亲笔签署,确认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虚假信息带来的法律责任;
·替代性法律文书:若无法取得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可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佐证。
此外,若申请人曾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还需提供企查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工商变更截图,以确保身份信息已完成更新。
四、操作流程
强制注销的线上办理流程较为简明,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平台:申请人需进入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https://human.amac.org.cn);
·发起申请:在【个人信息管理】菜单下,选择【注销申请】-【强制注销/转岗申请】,并如实填写离职日期(须距申请日满6个月及以上);
·机构审核:系统会将申请流转至原机构进行审核。若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或退回,申请人可选择将申请直接提交协会;
·协会核查:协会收到申请后,将对材料及条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反馈或办结。
五、相关责任要求
·个人责任
从业人员在申请前,应当优先与原机构沟通,通过正常流程完成离职备案与资格注销。若确需选择强制注销路径,必须确保所提交的离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在承诺函中对信息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机构责任
对于涉及高管或关键岗位人员的强制注销,原机构不得以消极或拖延态度应对,而应当及时完成内部人员调整和工商变更手续,并同步履行基金产品相关的信息报送和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知情权与市场合规运行不受影响。
六、制度意义
长期以来,“离职不离岗”的挂靠现象为基金行业的合规管理埋下了隐患:既扭曲了从业人员信息的真实性,也增加了个人与机构的潜在风险。此次中基协正式建立强制注销机制,不仅在操作层面简化了流程,更在制度层面回应了从业者的核心诉求,实现了对职业权益的实质性保障。
这一举措标志着从业资格管理体系正逐步形成“个人自主、机构尽责、协会兜底”的三重保障闭环,行业治理逻辑由单向依赖机构,迈向多元责任共担。
展望未来,随着制度的深入实施和实践检验,私募基金行业的人才流动与合规治理有望更加透明高效,不仅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环境,也将助力行业整体规范化发展。
文 | 夏叶璐
编辑 | 麻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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