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同壁财经
2025-07-18 21:04:28
(原标题:华大海天已收到北交所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专注于水性功能材料研究应用)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18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第一轮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实际控制人认定与控制权稳定性,历史上的出资与股权转让瑕疵及员工持股,关于创新特征与市场地位等。
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与控制权稳定性。根据申请文件:(1)林贤福、吕德水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2)林贤福妹妹林春梅及其配偶吴雄彪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4.10%的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宜启新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0.976%的股份;吕德水配偶蔡碧瑜持有公司 1.94%的股份。(3)林贤福、吕德水及发行人董事陈志春、技术顾问吴起等在投资或公司任职期间,同时在高校任职;董事张大同曾在高校任职。
需要发行人(1)补充披露林贤福、吕德水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方权利义务责任、发生意见分歧或者纠纷时的解决机制、上市后至少 36 个月内维持一致行动关系稳定的具体安排等。(2)补充披露蔡碧瑜、林春梅、吴雄彪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关于历史上的出资与股权转让瑕疵及员工持股。根据申请文件:(1)2007 年 6 月,浙大科技园将其持有的公司 10%股权以 1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吕德水,本次转让存在未依规履行招拍挂等程序瑕疵。(2)宜启新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 10%股份。2019 年,林贤福等 9名股东及宜启新向公司增资过程中,合计 3,150 万元向公司或宜启新的增资款来源于公司前期无票收入。(3)发行人股东历史上多次通过现金支付完成增资和股权转让。
需要发行人(1)结合当时有效的国资管理法律法规、教育部以及浙江大学等关于股权投资、处置的管理要求,说明浙大科技园 2007 年股权转让存在的具体瑕疵及规范措施是否有效、股权是否清晰。(2)说明 2019 年相关自然人股东及宜启新相关合伙人取得增资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构成资金占用,补足出资的具体过程、金额与资金来源、履行的程序及其有效性。
关于创新特征与市场地位。根据申请文件:经相关机构鉴定,公司的即干型热升华转印数码纸基功能膜、装饰纸用高性能水性印刷墨的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被认定为国际先进;热粘性快干型热升华转印纸基数码膜、高耐晒水性印刷油墨等被认定为国内领先。
需要发行人结合衡量公司产品先进性、创新性的参数指标及与主要竞品的对比情况,分别说明相关产品在功能用途、性能质量、绿色环保、生产成本等方面的先进性,以及在销售价格、满足客户需求或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专注于水性功能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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