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7-11 10:12:00
2025年07月04日,济宁金融监管分局核准范玮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公告内容如下:
济宁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范玮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济金复〔2025〕93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范玮济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华寿鲁〔2025〕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范玮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济宁金融监管分局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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