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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观察】吹风会埋下政策“伏笔”

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5-07-08 18:15:03

(原标题:【首席观察】吹风会埋下政策“伏笔”)

一场对中国金融改革意义深远的吹风会或悄然改写制度型开放“规则”。

7月3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5〕68号,下称《通知》),以及次日亮相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从贸易便利化到跨境支付清算,从自贸港离岸账户到数字人民币跨境,多维交织出一幅制度演进的图景。

7月4日,国新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聚焦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成效及复制推广安排。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介绍,为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国务院印发《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其他自贸试验区或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通知》将其中的34条试点措施向其他自贸试验区推广,43条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全国,涵盖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数字规则、知识产权等七大领域。

其中,服务贸易领域的8项措施尤为关键——包括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等4条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8项中,有6项的责任分工均与中国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总局有关。 


风向

这6项措施聚焦于金融科技、跨境支付、数据合规与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集中体现出服务贸易领域制度型开放的方向:规则先行、设施联动、风险可控。

《通知》明确,在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方面,第一项是,要深化金融科技发展和国际合作,便利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为境外设立的基金产品提供境内投资管理、估值核算等服务。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

这是8项措施中唯一提及“数字人民币”的内容。此举鼓励探索在对外贸易中使用数字人民币,推动其在供应链金融、支付结算、账务处理等环节的实际应用,试点地点锁定自贸试验区。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负责人纪敏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在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场景中支持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为试点企业开立数字人民币单位钱包,通过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数字人民币双边跨境合作等渠道开展离岸贸易的数字人民币结算,并结合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业务效率。

纪敏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推动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一方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前不久,陆家嘴论坛上宣布了八项支持政策,包括发展自贸离岸债,优化升级自由贸易账户功能,以及开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等。另一方面,要加大“上海经验”的复制推广力度,支持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等措施推广到相关自贸试验区,将优化电子支付服务等措施推广到全国,为我国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发展探索实践路径,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这标志着数字人民币不仅限于境内流通,也在探索“跨境支付+智能合约”新范式。

第二项措施是,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支持跨国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

其政策要点在于,鼓励跨国企业在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调配中心;为后续跨境支付电子化提供合规框架支持。

第三项措施是,在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优化账户规则,实现资金在自贸试验区与境外间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其政策要点在于,对自由贸易账户制度进行优化,包括简化账户层级结构、提升账户可用性、提升资金跨境流动效率。

纪敏表示,自由贸易账户是实现自贸试验区跨境资金流动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的一个重要载体,为全面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的功能,中国人民银行研究了相关升级方案,同时支持上海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账户立法工作,《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已经于今年3月份正式发布,上海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得到全面提升。

第四项措施是,研究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公司(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跨境转让业务,在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探索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并试点以人民币结算。

其政策或意在推动金融市场开放与国际化,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金融市场。

第五项措施是,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服务提供者率先推出电子支付系统国际先进标准,开展数字身份跨境认证与电子识别。

这是本组措施中对电子支付体系明确提出“双线任务”的条款:一是“标准引领”,二是“身份认证”。该项措施亦提出“支持依法依规引进境外电子支付机构,电子支付监管机构应及时公开电子支付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项措施是,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允许金融机构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表示,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首创设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数据跨境服务,帮助数据处理者高效合规开展数据跨境活动。

在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纪敏表示,数据跨境流动是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的重要领域,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印发了《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进一步明确数据出境的具体情形以及可以跨境流动的数据项清单。

由此可见,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对外资机构、本土金融科技企业以及跨国公司账户运营管理与支付场景拓展的系统安排,既是“制度开放”的试验样本,也是对下一阶段跨境金融秩序重塑的“指向标”。


协同

如此,《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是对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规则升级,《通知》是制度型开放路径的广域铺设,其协同“联动”或意味着中国跨境金融基础设施进入新阶段。

细究之,《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聚焦的制度环节与《通知》中六项服务贸易开放措施形成高度契合关系。

例如,在资金运营与账户规则方面,《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中通过第二章“账户管理”中予以细化——明确CIPS参与者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的规范,并规定了参与者“结算资金归属”与“流动性管理”职责。

再看业务处理标准与支付系统建设。《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三章“业务处理”明确了业务类型、系统登录、报文权限申请、查询查复等标准化操作流程,为后续电子支付清算接入CIPS奠定规范基础。

《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旨在提供“能用”的系统基底,《通知》意在构建“可复制”的制度土壤。二者在制度接口上形成互为“规范—执行”的配套结构,明确了未来制度型开放与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之间的联动路径。

在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快速交汇的当下,自贸试验区承担着双重使命:一方面是全球规则对接者,另一方面则是本国制度供给者。

正如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在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

当“规则、管理、标准相通相容”逐步成为现实,当“负面清单”成为数据自由流动的通行证,我们所要推动的,可能不是单一行业的突破,而是制度层级的整体跃升。在这个重塑未来的过程中,“跨境直付通”之外的跨境支付之接口正悄然打开。

或许,这才是这场政策例行吹风会真正埋下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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