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尺法科技
2025-07-03 18:14:13
(原标题:爆雷86亿!明星站台+银行网点背书,这个金融骗局坑惨2500多人)
2018年11月19日,上海徐汇区法院的一纸判决,将一场持续6年的金融骗局彻底撕开——柏万青诉炳恒财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背后,竟是涉案金额高达86亿元,案发至今31亿本金无法兑付,2516名投资者血本无归的 “炳恒系基金爆雷案”!
这家曾用明星演唱会、银行网点广告包装得 “金光闪闪” 的金融集团,表面赞助《金星秀》、BIGBANG 巡演赚足眼球,背地里却用 “月月恒利” 等高息理财编织陷阱。当2016年5月一纸 “暂停兑付” 公告砸下,投资者才惊觉:那些承诺 “保本付息” 的合同,早已变成卷款跑路的催命符。这场从 “风光无限” 到 “锒铛入狱” 的荒诞剧,究竟藏着多少让普通人防不胜防的套路?
炳恒财富是炳恒集团旗下投资管理公司,在当时的金融市场上布局广泛,旗下囊括上海炳恒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炳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炳恒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炳恒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能讯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上海咕噜咕噜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2014年,集团斥资打造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恒有钱”,将业务触角伸向了互联网汽车金融领域。然而,这些看似多元化的布局,却成为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障眼法”。
根据司法判决书及公开报道,案件发展可划分为三个阶段(以下未注明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违规扩张期(2010-2016)
炳恒集团前身始于2010年苏国铭、苏国美兄弟经共同商议后成立的炳恒资产公司、炳恒电子商务公司等关联公司。公司成立后,两兄弟通过明星效应信用包装加高息诱惑”双重策略迅速扩张。一方面,该公司以赞助东方卫视《金星秀》、BIGBANG演唱会、上海娱乐频道《广场大民星》、《2015姜昆相声巡演—上海站》等明星活动提升品牌形象,甚至在江苏地区700多家银行营业大厅同步循环播放炳恒集团宣传广告,利用银行网点信任度误导投资者。并在金光外滩中心22层4B、4D单元租赁办公场所,营造出实力雄厚的假象的同时,也投放了很多大型户外广告,让炳恒集团的名号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
另一方面,炳恒集团设计“月月恒利”等理财产品,承诺年化6%—12.5%的固定收益,并保证到期还本付息,并通过业务员高额提成(单笔佣金最高达200万元)吸引公众投资。业务员们借助公司的宣传声势,采用口口相传、发布小广告等手段,向公众推销产品。投资者们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与公司签订《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债权转让受让协议》等格式合同,通过POS机刷卡或转账,将资金转入炳恒资产公司、苏国铭等指定账户。而这些募集来的资金,统一由苏国美、苏国铭控制和支配,用于兑付客户本息、发放员工工资等经营费用,以及对外投资、借贷等其他用途。
二、风险暴露与兑付危机(2016年5月)
2016年5月9日,炳恒集团发布《致投资人书》,宣称由于近期舆论关于P2P存在高风险的影响,使众多客户对P2P行业失去信心,出现大批量赎回的情况,导致平台正常资金兑付出现紧张,目前暂停一切赎回和兑付,需要延期兑付。公司表示将在5月20日前成立工作小组,专门处理兑付工作,并尽快公布兑付方案和细则。这一公告瞬间在投资者群体中引发轩然大波,犹如一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千层浪。
2016年5月11日下午,炳恒集团召开客户说明会,总裁苏国美在现场称,目前已向有关部门备案,并重申所有投资人本金不受损,已经成立工作小组。但这场说明会仅仅进行了三分钟左右,发布的内容基本与5月9日公告内容一致,根本无法安抚焦虑的投资者们。此后,炳恒集团多次发布兑付公告,试图稳定投资者情绪。
2016年5月20日,炳恒集团发布初步兑付方案,称相关资产评估工作预计需要3到5个月,将在评估工作完成后的30日后立即开展兑付工作及后续各类资产的变现工作,并预计将在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客户的本金兑付,还指出对于特殊投资人将优先兑付,如80岁以上本人资产投资的,将兑付到期本金;本人患重大疾病且无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的,将以该次医疗费为基准兑付相应比例金额。
2016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失联私募机构最新情况及拟公示第六批失联私募机构的公告》(中基协字〔2016〕73号),公告了包括上海炳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望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详见文章)在内的的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并于2016年5月31日将上海炳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望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注销。
2016年6月8日,炳恒集团又发布兑付公告和绿色特殊通道方案,称将在2016年10月开始启动兑付工作,预计2018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客户的本金兑付,具体兑付规则为自2016年10月15日开始第一笔兑付,共计延期18个月,分五期完成兑付,每期兑付本金的20%。
2016年8月,炳恒集团公布第四期兑付进程公告,并公布了7月下旬绿色通道客户兑付名单公告,称截止7月底已收到近600份兑付申报材料,其中已审核通过147份,7月下旬通过重大疾病绿色通道和高龄绿色通道已完成共计61笔兑付,共计金额399万元,还称公司将遵守承诺,按照展期协议上的兑付条款,一步一步最终实现全部兑付。
事实证明,这些承诺不过是炳恒集团骗局的最后一块遮羞布。
2016年10月17日,炳恒集团发布延期兑付公告称,由于公司资产变现困难,债权追讨难度大,第一期兑付无法如期进行,决定将第一期兑付资金用于安徽蚌埠商务楼贷款的过桥垫资,资金回笼后,回款再用于5月份到期并已签展期协议的客户本金兑付,预计第一次兑付的时间为10月25日。
2016年10月26日,炳恒集团又发公告称根据实际回款情况于10月25日进行了5月到期客户第一次展期兑付,但由于资金变现困难,兑付比例仅为10%。2016年10月31日,再次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借贷资金回款慢,资产变现难,导致按展期协议兑付客户本金难以实现,并称基于人道主义,将尽量保证绿色通道兑付,绿色通道兑付资金将由公司发起员工捐款等方式募集,募集所得资金专项用于绿色通道兑付,不用于其他客户的兑付。
这些频繁变更的兑付计划,让投资者们彻底陷入绝望。案发后经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定,炳恒集团公司在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线下销售理财产品合同金额人民币86亿余元,至案发未兑付本金31亿余元;线上销售理财产品合同金额3,804万余元,至案发未兑付本金1,356万余元。
三、司法终局(2018年9月)
其实,早在2016年5月10日,苏国美就已经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苏国铭于同年5月26日主动投案自首。但为维持局面稳定,公安机关未对其进行羁押,而是先进行取保候审,让其应对炳恒集团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018年4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炳恒集团公司及苏国铭、苏国美、胥冰、王易佳、汤亮、张明、王蕾、张云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炳恒集团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6亿余元,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苏国铭、苏国美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胥冰等6名高管作为直接责任人员,为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同样触犯刑律,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5月14日,法院作出一审裁决,判处炳恒集团罚金50万元;分别判处苏国铭、苏国美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50万元;判处胥冰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判处王易佳四年,并处罚金22万元;判处汤亮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张明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王蕾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张云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苏国铭、苏国美、胥冰、王易佳、汤亮不服,均提出上诉。
2018年9月2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炳恒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做出终审裁决。法院经过细致的审查和判断,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遂驳回5名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四、行业警示
炳恒系暴雷案作为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扩张阶段的典型案例,其反的制度性缺陷与市场失序现象,对当前金融监管实践仍具有重要的镜鉴价值。该案件集中反映出金融创新与监管效能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不仅是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教训,更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与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关键切入点。
首先是信用包装的合规风险。炳恒集团通过"明星站台+金融机构广告"构建的双重信用陷阱具有显著示范效应,其赞助20余场明星活动、在700余家银行网点投放广告的操作模式,实质是利用公众对明星公信力的盲从心理与银行信用体系的认知惯性实施欺诈。
该案处置后,上海地区虽已加强对线下理财机构的穿透式监管,但从系统性风险防控角度考量,亟需构建全国统一的金融广告发布者尽职调查制度体系,将明星代言、机构合作等营销行为全面纳入金融广告专项合规审查范畴,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消除利用信用背书实施套利行为的制度漏洞。
其次是资金托管的机制风险。案件中广发银行等合作机构仅提供账户服务却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86亿元资金直接流入苏氏兄弟个人账户,这种"账户服务≠资金监管"的行业潜规则,使得备案审查沦为形式。
最后是刑事追责的范围风险。尽管案件涉及31亿元未兑付本金、2516名投资者受损,但司法仅追究自然人刑责而未对广告合作方追责,这种“犯罪成本外部化”现象削弱了司法追责的威慑力。
专题将提出中国股权私募基金暴雷典型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此作出解构分析以及对私募基金市场未来发展的思考与观察。
文 | 戴鹏飞
校对 | 张青青
排版 | 麻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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