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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河北金融监管局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6-25 10:51:32

2025年06月25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假、虚列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袁月(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对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韩璐(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营销本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虚列培训套取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刘莎莎(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个险营销部总经理)对财务凭证所附报销资料虚假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冀金罚决字〔2025〕5号

财务凭证所附报销资料虚假、虚列培训套取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

罚款50万元

河北金融监管局

2

袁月(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

冀金罚决字〔2025〕6号

对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4万元

3

韩璐(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营销本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冀金罚决字〔2025〕7号

对虚列培训套取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7万元

4

刘莎莎(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个险营销部总经理)

冀金罚决字〔2025〕8号

对财务凭证所附报销资料虚假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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