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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银行数据资源入表?需厘清权属关系!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5-06-08 16:26:00

(原标题:观察|银行数据资源入表?需厘清权属关系!)

作为当下时代的“新石油”,数据要素的价值在逐步释放。

自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于2024年施行以来,至今一年半时间内,各行业企业陆续推进数据资源入表,且主要集中于信息技术、制造业、交通运输、新兴人工智能等上市公司、民营企业,以及掌握着公共数据资源的城投公司。

相比而言,金融行业,尤其是具有海量高价值数据的银行,其数据资源入表的实践颇少,多数机构仍处于前期探索阶段。

更与其他行业不同,银行的数据资源来源于企业和个人客户,其数据资源入表需厘清权属关系。信息保护愈加趋严,银行数据资源的价值开发不能踩到安全和隐私的“红线”。

观察:入表规模小、潜力大

将数据资源以无形资产的形式纳入报表,正被各家银行提上日程。

去年8月,恒丰银行成为国内首个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银行。根据上市银行披露的年报信息,2024年已有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等银行陆续将部分数据资源实现入表。

但整体看,目前数据资源入表的银行数量较少,局限于几家股份行,且入表的数据资源规模多为百万元。其中,截至2024年末,中信银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的原值为人民币579万元,累计摊销为人民币85万元,净值为人民币494万元;恒丰银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的原值为人民币112万元,累计摊销为人民币11万元,净值为人民币101万元;光大银行其他无形资产中包含数据资源约人民币1809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大中型银行数据资源丰富、数据治理基础好,数据资源的挖掘潜力较大。如国有大行中,工商银行截至去年末的数据治理基础达到部署数据质量规则超9万条,制定发布信息标准10万余项;再如邮储银行提到了“构筑全域数据资产管理与服务体系”,浦发银行表示“将数据作为全新的资产形态”、“发布数据资产目录、外部数据产品手册和数据资产经营报表”等;中信银行年报披露,该行盘点数据资产超150万项。

也有一些银行表示正推进数据资产的盘点、确权、估值等资产化活动。如齐鲁银行在2024年年报中披露,该行将数据治理提升到全行战略层级,进一步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加强数据创新与管理,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入表。

值得一提的是,更多中小银行银行还“盘旋“在数据治理阶段,数据质量有待完善,数据资产经营和价值创造更待未来的突破。

银行的客户数据到底属于谁?

虽然,可挖掘的数据价值潜力巨大,但当前银行数据资产存在权属界定、估值等多重难题。

银行数据资产如何定义?按照银行业协会发布的《银行业数据资产估值指南》,银行数据资产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能进行货币计量的,为组织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可辨认数据资源。”

一家城商行数字化部门业务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目前关于“数据资产”的定义相对模糊,且存在各自定义的现象。据其观察,不少银行响应政策引导,表态要推进数据资产入表,但确实没有一家银行明确“数据资产”可供全行业操作的标准,即可供其他银行按照这个定义去执行。

这背后是数据资源归属权界定难的现实。

“要形成数据资产,首先要回答两个问题,即数据权属关系,以及基于权属关系如何定价,然而很多银行都回答不了。” 某城商行数字化部门业务人士表示,如果这两个问题回答不了,怎么认为它是一个资产?

“银行拥有的客户数据,它所属权到底是谁的?比如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采集的客户个人信息是银行资产吗?客户没有授权,银行有权将其作为资产入表吗?” 上述人士继续发出疑问。

作为处理数据密集型机构,可以说,银行掌握着国内企业和个人最核心的关键数据,故必须在保证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的前提下,对客户数据进行采集、运营。

银行客户数据的特点是无形且易复制的,既有原始采集的数据,亦有加工整理后的数据。在提升数据价值,由数据要素转向数据资源,乃至入表和交易的过程中,银行对其确权显得尤为重要。从实践看,银行数据资源从“入表”到资产交易的路径还远未开通,需要银行自身探索,以及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完善。

总结而言,清晰的所属权、可衡量的价格,是数据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可入表、交易的前提,无此前提,是对法理的挑战。

责编:罗晓霞

排版:刘珺宇‍‍‍‍‍‍‍‍‍

校对: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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