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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券商,评为A类!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06-05 11:27:45

(原标题:5家券商,评为A类!)

【导读】新规则下首次评价,5家券商获评A类

 

见习记者 舍梨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2024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市场评价结果。这也是自去年10月交易商协会评价规则修订后,首次公布综合性评价结果。

 

结果显示,72家参与市场评价的主承销机构中,26家为全国展业银行,28家为地方展业银行、18家为证券公司。其中,5家证券公司获评A类,分别是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海通、中信建投、招商证券。

72家主承销机构参评

 

据悉,本次评价旨在持续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执业水平,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

评价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一般主承销业务资格的72家主承销类会员,开展主承销业务未满一年的不评定分档结果。

 

72家参与市场评价的主承销机构中,26家为全国展业银行,28家为地方展业银行、18家为证券公司。其中,全国展业银行(含外资银行)7家为A档、17家为B档、2家为C档;地方展业银行5家为A档、18家为B档、2家为C档、3家为D档;证券公司5家为A档、10家为B档、3家为C档。

此外,交易商协会于2024年度创新推出特色主承销商评价机制,对定价能力、普惠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服务市场对外开放方面表现突出的四类特色主承销商予以专项展示。

 

从本次评价结果来看,价值发现能力方面,中信建投证券、工商银行、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较为突出;普惠能力方面,中国银行、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较为突出;开创能力方面,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较为突出;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方面,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证券较为突出。

 

持续优化承销机构队伍建设

 

2023年以来,交易商协会探索建立主承销商日常评价机制,通过对市场覆盖度、业务能力和质量、业务合规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A、B、C、D分档结果,旨在引导主承销商提升综合执业能力,推动市场从“规模驱动”向“能力驱动”转型。

 

近年来,交易商协会不断优化完善“有进有出”“奖优罚劣”的承销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在2024年10月28日修订发布的《市场评价规则》中,进一步明确承销机构退出机制设计,让长期展业不积极、合规性较差的机构及时退出,提升承销机构整体执业能力,实现承销机构队伍的动态调整。

 

规则对长期展业不积极的机构建立了退出机制,在日常评价中增设D档,明确连续2年认定为D档的机构将取消业务资格,进一步提升主承销商整体执业能力。

 

据悉,评价结果发布后,交易商协会将建立“一机构一反馈”制度,并对评价结果不理想的机构开展业务提示,助力主承销商补短板、锻长板,持续发挥市场评价的长效引导作用。市场人士认为,通过个性化诊断和精准化指导,为机构提供清晰的改进路径,将推动形成“评价-反馈-提升-再评价”的良性循环,促进主承销商队伍执业能力的整体提升。

 

编辑:晨曦

校对:乔伊

制作:小茉

审核: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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