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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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30:06
(原标题: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未来或将标配)
在汽车智能化程度不断攀升的背景下,中国汽车技术标准体系正迎来一轮深层次的升级。近日,《轻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计划在正式实施后转为强制性执行,替代现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9901-2021,并将强制适用于M1类乘用车与N1类轻型货车。
这意味着,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 (Advanced Emergency Braking System)将不再只是部分高端车型的选配,而将成为轻型汽车的基本配置要求。
与上一版标准相比,最显著的变化之一是适用范围的扩大。原标准仅适用于M1类乘用车,而新草案将N1类车型也纳入强制范围。包括皮卡、微卡等此前监管空白的车型也将被纳入AEBS装配要求,涉及的整车企业数量和车种显著增加。
在技术门槛上,新标准提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尤其强调对“弱势交通参与者”的响应能力。草案明确,在20至6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区间内,系统必须能够识别并应对行人、自行车、以及踏板式两轮摩托车的横穿情形,并作出及时预警和自动制动响应。
测试方法也出现大幅度拓展。除了常规的直线追尾试验外,草案还引入了包括目标右转、相邻车道静止目标误识别、自行车突穿等复杂交通场景。这些情景更贴近真实路况,也考验系统在边界场景中的鲁棒性与识别精度。部分测试项目的合格率要求被提升至90%,监管意图已不再满足于系统“能用”,而是要求其“稳定、可靠、可控”。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还首次将仿真试验纳入验证体系。在特定条件下,企业可以部分使用仿真手段替代场地试验,但要求至少30%的测试仍需通过实地操作完成。这一设计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保持了试验的可信度,避免“纸面符合”的形式合规。
在系统运行机制上,新标准规定,AEBS系统在每次启动车辆后应默认开启,且车速超过10公里每小时后不得人为关闭。若系统具备关闭功能,需通过至少两次明确操作,并始终发出光学警示。
对于企业而言,标准设置了清晰的执行路径:新车型在标准实施后即需满足绝大多数技术条款,而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也需在12至24个月内完成技术适配。这种阶段性过渡安排,既保障政策的可实施性,也为产业链技术升级留出合理窗口期。
AEBS系统作为汽车主动安全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在多个国家逐步走向强制化。此次标准升级,不仅在适用对象与技术深度上接轨国际,更在细节执行与场景覆盖层面提出本土化扩展,显示出我国标准体系正从“对标”迈向“建标”的主动阶段。
对整车企业而言,AEBS标准从推荐到强制的转变意味着成本结构、研发流程和整车匹配都将面临系统性调整。尤其是在中低端市场,如何以有限预算实现合规配置,将成为产品战略中的现实课题。对于L2级主动安全供应链企业,尤其是传感器、控制器和制动系统提供商,相关需求预计将大幅增长。
从更长远的视角来看,该标准的落地也将为中国在汽车安全领域的技术标准话语权建设打下制度基础。未来,伴随高级别自动驾驶技术的推进,类似AEBS的主动安全功能将持续拓展,成为车辆基本的“感知—判断—执行”闭环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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