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中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一审判决结果来了! 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显示,5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受贿案一审宣判。王宜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王宜林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受贿3501万余元 一审被判十三年 5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宜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王宜林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宜林利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01万余元。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宜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石油领域工作多年 成了政治骗子的“俘虏” 公开简历显示:王宜林,男,汉族,1956年9月生,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宜林在石油领域工作多年,曾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重要职务。 2024年2月,中纪委官网通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7月,王宜林被开除党籍。 此前通报指出,王宜林长期结交政治骗子并被其利用,对抗组织审查;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今年1月,电视专题片《反腐 为了人民》播出,王宜林出镜并介绍自己结交政治骗子的细节。王宜林忏悔称,“(自己)成了贪官,又是一个政治骗子的俘虏,现在我身败名裂,所以我非常后悔,还是自己的理想信念的丧失,导致了我这些一系列的犯错和犯罪。” 编辑:赵新亮 校对:乔伊 制作:小茉
审核:陈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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