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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高管增持爽约被判赔偿投资者 公司多次违规致两类投资者可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2025-04-27 19:05:00

(原标题:金力泰高管增持爽约被判赔偿投资者 公司多次违规致两类投资者可索赔)

              

金力泰(300225)近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该案是全国首例董监高增持“爽约”案,上海金融法院判决金力泰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时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赔偿两名投资者合计78.35万元。

该索赔案可追溯至2021年6月14日,金力泰披露了《关于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袁翔、罗甸先生自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6月1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5亿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0亿元。增持计划到期后,金力泰于2022年9月30日公告,二人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0股,未完成本次增持计划。针对上述增持未履行的事实,2022年10月20日,上海证监局对袁翔、罗甸分别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此外,金力泰还因年报造假于2024年1月4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上述情况,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两类受损投资者均可向公司索赔:(1)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买入且持有金力泰股票,无论在2022年10月1日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买入且持有金力泰股票,无论在2023年2月4日之后是否卖出。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除上述案件外,金力泰还面临2024年度年报“难产”的问题。金力泰原定于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的编制工作,且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根据规定,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相关年度报告,金力泰股票在相应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金力泰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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