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2-13 19:35:02
2025年02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核准曹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关于曹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新金监复〔2025〕1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自治区联社关于曹刚同志拟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任职资格的请示》(新农信〔2024〕35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曹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二、你联社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联社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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