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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力科技“魔幻”IPO: 75项财务数据呈现规律性变化

来源:估值之家

2024-09-18 09:58:26

(原标题:太力科技“魔幻”IPO: 75项财务数据呈现规律性变化)

真空压缩袋,是指抽走空气让大气压自然造成压缩的一种袋子。简单来说,真空压缩袋主要用于装棉被和各种衣服类的一种袋子,具有防潮、防霉、防蛀、防异味等特点。但从物理学角度来讲,再密实的材料也有空隙,由于负压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空气分子也会被“挤进”袋内,真空效果也会逐渐降低的。而真空收纳袋作为收纳冬季棉被的日常家居用品,因其几块钱低廉单价为一定家庭所使用。但如果一家主做棉被真空收纳袋的企业可以做到在创业板申请上市,听起来是不是相当魔幻,因为真空收纳袋并非快消品,不但单价低,且使用用途也不一定广泛,不一定能够支撑起上市公司所需业绩,可事实却总是出乎意料。

位于广东中山市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太力科技”或“发行人”),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一家从事收纳用品及相关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同时也是一家专注于真空收纳和材料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真空收纳、壁挂置物、食品保鲜、家庭清洁等多品类收纳用品及相关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国内外知名的收纳用品制造商。

太力科技本次拟于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707万股普通股,募资54,223.40万元,主要用于武汉生产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保荐人为民生证券,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太力科技本次已于2023年8月通过深交所审核,目前仍处于待提交证监会注册状态。

估值之家通过研究本次招股书发现,太力科技的本次创业板闯关,不但听起来相当魔幻,并且看起来亦相当玄幻、梦幻甚至奇幻。

一、魔幻的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是招股书故事主线,发行人披露的报告期内(下同)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 发行人主要产品有五大类,2020年度-2022年度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2亿元、6.17亿元、6.31亿元,呈增长趋势,三年累计实现主营收入18.07亿元,平均实现年收入6.02亿元。且发行人的核心业务也即本次上市的故事主角为真空收纳袋,平均几块钱一个的真空收纳袋做到年均销售额3.24亿元,是不是首先看上去非常魔幻,再加上所谓垂直墙壁置物产品(主要为卫生间吸附式置物架)及其他家居用品,实现年均6亿元的营业收入,让人觉得更加不可思议。然而招股书中就营业收入情况也表现出诸多魔幻之处,以下我们将列举几处。

魔幻1.大量营业收入直、间接数据呈现规律性变化特征

依据收入计算公式:收入=产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发行人营业收入中的直接数据就表现出多项规律性变化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存在高达16项直接收入数据表现出规律性变化情形,上表中的第一行“其他家居用品收入”为上文中发行人列举的五大类产品收入中的第三类,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839.09万元、9,984.67万元、14,941.65万元。我们对此数组稍加观察就会发现:4,839.09万元取近似最大整数约为5,000万元,9,984.67万元取近似最大整数约为10,000万元,14,941.65万元取近似最大整数约为15,000万元,因此我们将发行人其他家居用品收入数组,简化为报告期内依次实现5,000万元、10,000万元、15,000万元营业收入,此简化后的数组规律很为明显,即报告期内后两年每年增加绝对值5,000万元,且表现为较为严格的规律增加。

2022年度该类产品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23.69%(也即主营业务收入中可能存在近1/4的数据存在明显问题),2021年度占比为16.18%,2020年度为8.93%,比例也按每年8%左右逐年规律递增。而企业各类财务数据中的其他类,因所指模糊且难以查核,具有舞弊的一定可能性。

为使同一数组内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更加清晰明了,我们继续使用上述取大数分析法,对上表中的规律性数据进行直观展示,并按规律类型进行重新排序,得出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主营收入数据呈现两种规律性变化。第一类为等额递增变化规律,具体为上表中的第1-3行为自然数等额增加,第4行即为上文分析的其他类家居用品收入每年以5,000万元等额递增,即以数字5等额增加。第二类为以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的隐含规律,具体为上表中第5-13行以自然数变化但不依次出现变化,第14行以数字2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变化,第15-16行以数字3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变化的隐含规律。当然这第二类等额变化数交替出现的隐含规律,不如前述者额递增变化规律明显,但仍具非常高的分析和参考价值。

从上述分析可见,发行人在营业收入数据上表现出高达16项规律性变化,该16项数据如上文所述,只是营业收入的直接数据。而发行人营业收入数据规律性变化,还表现在收入构成要素中的产品销售数量及客户数量上。我们接着整理出相关数据规律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家、万个

为了方便研究,我们仍然采用取大数法对上表进行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得出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收入间接数据的数量类数据有4项呈现规律性变化。且规律变化类型如上文营业收入直接数据两种规律性变化类型严格相一致。第一类为等额递增变化规律,具体为上表中的第1行为以数字9等额增加。第二类仍为以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的隐含规律,具体为上表中第2-4行以自然数变化但不依次出现规律。

上表中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第1行其他家居用品销量呈现递增规律性变化情况,而我们上文中已经分析过“其他家居用品收入”直接收入呈递增性规律变化,而下文的收入指标类数据中,该类别仍涉规律性变化。发行人营业收入指标数据的规律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为了便于分析,我们一样采用取大数的研究方法将上表规律性变化数据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得出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收入占比类数据规律性变化虽然数据不多,但规律性变化却较为齐全。第一类为等额递增规律性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的第1行以自然数等额递增,第2-4行以数字2等额递增规律性变化,第5行以数字8等额递增规律性变化。第二类为等额递减规律性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的第6行以自然数等额递减;第三类为等额变化数字但不依次出现的隐含规律,如上表中的第7行以数字3为等额变化但不依次出现,以及第8行以数字4为等额变化但不依次出现的规律。

发行人收入占比即存在8项规律性变化情形,基本可以辅助说明上文营业收入直、间接数据规律性变化的异常。而上表中“其他家居用品收入占比”也出现了数据规律性变化,与前文该品类直接收入、销量数据规律性变化相对应,说明发行人此品类业务真实性可能严重异常。

营业收入构成要素中发行人除了销售单价数据没有出现规律性变化外,收入、数量及收入占比都出现了多项数据规律性变化情况,而销售单价数据没有出现规律性变化,应该是发行人有所保留,可能因为即使数据覆没也不能全面覆没。我们从上文中发行人营业收入中直、间接数据中累计出现高达29项规律性变化情况来看,发行人的营业收入真实性可能严重存疑。

魔幻2.报告期内转型网络销售大获成功却曾存在刷单行为

据招股书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线上直销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128.02万元、41,317.19万元、42,725.5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70%、66.96%、67.74%。其中,公司在天猫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8,454.66万元、31,288.85万元和28,523.21万元,占线上直销的比例分别为78.76%、75.73%和66.76%,公司在天猫平台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另据招股书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自传统销售模式向互联网零售模式的转型,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规模扩大,盈利能力增强……”

从发行人的上述表述中,我们不难得出关键信息:发行人报告期内转型为互联网且大获成功,以天猫平台的个人客户(ToC)为主的收入实现方式,发行人在天猫平台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经计算的平均占比约为高达49.49%,几为主营收入总额半数水平。

对于上述关键信息发行人难以解释的可能有两处:一是招股书中发行人所选取的茶花股份、家联科技及通达创智可比公司比较综合毛利率时,因综合毛利率平均差异达一倍,发行人解释为:发行人报告期内转型成功的互联网销售模式,与可比公司均不同导致。也即发行人所选取的可比公司中并不存在以互联网销售为主的业务模式,发行人应该为行业内独一家。发行人能够三年内转型互联网销售成功,可比公司无一采用发行人的这种互联网销售模式?而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其规律、实力应该都比发行人强,发行人如何开辟出互联网销售的新赛道而让可比上市公司却望尘莫及?

二是招股书中披露:“2019年至2020年,公司存在少量刷单行为。电商平台刷单主要通过公司员工或员工亲属、朋友在平台下单购买产品后,向购买人寄送赠品,发行人将刷单资金返还给参与刷单人员。”也即发行人曾经存在刷单行为,虽然发行人在招股书又接着澄清这些刷单自2020年后就不存在了,且刷单的销售额并未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刷单产生的平台费用也计入了报表,但发行人对刷单行为的解释可能缺少说服力,且发行人也未证明甚至无法证明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刷单行为。

此外据发行人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显示:“发行人太力家居天猫旗舰店报告期内人均消费金额呈增加趋势,单笔成交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占比逐渐提升,2021年购买间隔时间较短。”我国平均三口之家的一个家庭类用户一年有几床棉被需要收纳,几块钱一个的真空收纳袋一次购买500元以上,且真空收纳袋并非快速消费品,而个人客户一年内重复购买是否具有合理性,甚至是否具有真实性。

我们结合前文所述的发行人营业收入存在高达29项数据规律性变化,叠加此处发行人报告期内转型互联网销售且大获成功,可比公司不存在发行人这种依赖互联网销售的业务模式,以及发行人(承认存在刷单行为后)天猫平台个人用户产生大量高额重复的购买行为,发行人此举可能不但艺高且还胆大,发行人营业收入的真实性不言而喻可能存在严重失真问题。

魔幻3.单一客户的业务模式成谜

如上文所述,发行人主营业务五大类产品收入中的第五类为TPE弹性体材料收入,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41.65万元、797.94万元、871.84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约为1%-1.38%。招股书信息显示该材料只有一个客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且该客户为宜家家居供应商,向发行人采购TPE弹性体材料用于生产向宜家家居供应的吸盘产品。

通达创智同时作为发行人的可比上市公司,为何向发行人采购该类原材料?据招股书信息显示:发行人改进的TPE弹性体材料在置物产品上的应用较为独特,并被宜家指定为TISKEN和OBONAS产品线的吸盘专用材料。也即发行人的TPE弹性体材料是宜家家居相关产品线指定吸盘材料,而且发行人是宜家家居TPE弹性体材料唯一供应商。我们据此也可以理解为通达创智是因为宜家的指定而向发行人采购TPE弹性体材料。

而问题是在发行人不具有TPE弹性体材料独家技术垄断的前提下,宜家为什么要指定?是宜家的哪级决策机构指定?为何宜家又仅指定了通达创智一家向发行人采购?

招股书中发行人披露了前五大客户中所有新增的情况,具体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仅增加通达创智,且合作时间不算长,仅为发行人报告期前一年(发行人实际报告期涵盖2019年度-2022年度)。而发行人同时还表示:“上述新增前五大客户,业务获取方式为商务洽谈……”那么通达创智是宜家指定还是发行人通过商务洽谈而与发行人进行的业务合作?还是宜家先指定再商务洽谈而合作。招股书中似是而非又似非而是的说法让人相当难以理解。

另一方面,2019年-2020年间,发行人销售给通达创智的TPE弹性体材料,主要是通过委托外部供应商生产,也即发行人向苏州优粒子塑胶有限公司直接外购的方式转售给通达创智,在发行人未自产的情况下,宜家为何又要指定发行人为其TPE弹性体材料唯一供应商。而且通达创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为何心甘情愿接受发行人作为中间商的夸张存在。

而更夸张的可能是,发行人对该业务的毛利率让人难以置信,发行人披露的TPE弹性体材料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g

从上表可见,2020年度通过倒手的方式赚了通达创智仅近40%的利润,而到了2021年度-2022年度发行人自产该材料后,接着又“含泪”赚了通达创智近70%的利润,对一家上市公司正常而言,发行人这般操作大概率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如果发行人披露的该TPE弹性体材料业务存在,通达创智能够忍受发行人这种近乎脱离实际的商业行为,以及考虑到招股书中披露的通达创智以OEM、JDM和ODM模式为主,无自主品牌的业务模式实质,通达创智坚持向发行人超高价采购TPE弹性体材料可能并不是源于宜家指定,而是发行人指定,而发行人能够指定也大概率是因为,通达创智受发行人委托生产发行人所需的吸盘类相关产品。

如果此推断成立,那么发行人可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发行人就该客户及相关交易的披露是否充分以及不涉虚假记载。二是发行人发货给通达创智TPE弹性体材料,就可能不能视为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处理,而是应该作为委外加工的原材料领用计入存货成本处理,因此发行人关于主营业务收入中的第五大类的TPE弹性体材料收入可能不实,虽然该类收入可能作为扩充产品线的点缀而占比不高。

魔幻4.过高的生产人员年均产值

区别其他类型企业,生产型企业收入来源关键因素为生产人员和生产设备,发行人披露2021年末-2022年末生产及其他人员数分别为:234人、206人,占总员工人数比分别为25.03%、21.50%,根据发行人2020年末总员工数为1,123人,我们基本可以合理推测发行人2020年末其生产及其他人员数为261人左右。结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发行人生产人员人均年产值,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万元/年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的生产人员人均年产值分别为:209.30万元/年、302.42万元/年、272.59万元/年,平均值也是高达257.79万元/年。发行人作为一家主要生产塑料袋类塑料产品企业,生产人员实现年均257.79万元的值,应该也是相当魔幻的。

我们对比发行人大本营所在地广东中山市的人均GDP,中山市2020年度-2022年度人均GDP分别为:7.23万元、8.04万元、8.16万元,平均值为7.81万元,发行人的值是其33倍,更不用说对比发行人另一个生产子公司所在地湖北荆门的当地人均GDP。即使我们以发行人总员工数为基础计算的全员人均年产值平均值56.85万元为比较对象,也是中山市人均GDP的7倍有余,因此也可能同样显异常。

魔幻5.用电量逐年下降

发行人披露的主要能源耗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唯一能耗为电力,分别耗用756.84万度、694.87万度、660.48万度,明显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而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实现5.46亿元、6.23亿元、6.34亿元,明显呈上升趋势,首先两者的变化趋势并不一致。

发行人2022年度用电量相比2020年度可比下降96.36万度,下降比例约为12.73%,对比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相比2020年度增加9,156.78万元,上升比例约为16.76%。+16.76%VS-12.73%,不知道为何发行人在招股书中并没有解释电力能耗下降的原因。

电力作为发行人生产的唯一能耗,理论上应该与产销量直接相关,且一般应当与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呈同趋势变化,在发行人电力消耗的下降情况下,营业收入不降反升,存在相当大的疑问。

其次与发行人用电量逐年下降相对应的是,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包含全部在册子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123人、1,098人、958人。”也即发行人员工总人数也在逐年下降中,如果我们运用取大数法,则发行人报告期末的工人数分别为1,100人、1,000人、900人,也以每年等额递减100人左右的规律变化。

以上可见发行人用电量及员工人数双双经历下降,但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却在一路上涨,发行人在不同数据印证的宏观层面就显相悖,发行人营业收入真实性可能明显存在逻辑不自洽问题,而使得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可能存在巨大疑问。

二、玄幻的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很重要,这种回复主要反应在盈利能力上。发行人经计算的净利率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净利率分别为13.45%、6.88%、9.24%,平均值约为9.70%。我们不难发现其净利率上下限差异可能过大,且呈并不稳定的大幅波动变化,而这显然可能与发行人的盈利能力稳定性较差直接相关。我们接着比较发行人2022年度净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及行业平均值的差异情况,发行人披露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关键业务数据和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上表中茶花股份的同时期的净利率平均值仅为0.02%,家联科技为8.53%,通达创智为13.69%,行业平均值约为7.98%。发行人净利率上限13.45%与可比公司最高值接近,下限6.88%与可比企业的中值接近,总体平均值9.70%略高于行业平均值7.98%。发行人如此安排净利率值,表面看似乎既无破绽也无非议可言,但招股书中发行人的盈利能力表现出多种玄幻之处。

玄幻1.多项毛利额及毛利率数据规律性变化

招股书中发行人毛利额及毛利率相关数据规律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第一行可见,发行人主要数据的主营业务毛利额首先呈现规律性变化,其次是主要产品真空收纳袋毛利额数据同样出现规律性变化,而这可能与上文中的真空收纳袋收入占比规律性变化相对应。以此就可见,发行人的真实盈利能力可能不容乐观。

如果上表数据规律性变化表现不够直观,我们继续采用取大数法进行简化分析,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得出结果具体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共有6项盈利类数据规律性变化,规律类型主要为两类。第一类为等额递增规律性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的第1行以自然数等额递增变化,第2行以数字2等额递增变化。第二类为等额递减规律性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的第3-4行以自然数等额递减规律性变化,第5-6行以数字3等额递减规律性变化。

上述盈利类数据规律性变化,既有上文所述的主营业务及真空收纳袋主要产品毛利额直接数据规律性变化,也有毛利率数据的规律性变化,此外还存在分产品的毛利额占比规律性变化,结合前文发行人营业收入诸多数据规律性变化,基本可以说明发行人从营业收入到营业成本及毛利额(含毛利率),业务链条的一条龙数据呈现规律性变化的特征(发行人营业成本类数据的规律性变化,我们下文会继续提及)。

玄幻2.报告期内摘掉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帽子

发行人披露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数,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报告期初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数为负数1,332.32万元,进一步查询发行人第一版招股书可知,2019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数为负数并且高达8,670.69万元,也即累亏近亿元,如果考虑发行人2019年度净利润3,287.43万元,则发行人截至2019年初(2018年末)的累计亏损约为1.20亿元,报告期前平均每年亏损近千万。

发行人作为一家IPO企业不上市则亏损,一上市就扭亏为盈,其中蹊跷想必可知。发行人跑步前进三年两年就摘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帽子操作,可能过于脱离现实而明显存在于纸面上,发行人真实盈利能力可能进一步存疑。

与此可能相对应的是,发行人股份制改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招股书披露截至该日期的发行人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25.30万元。我们通过上表可知,发行人2020年末的未分配利润数为-1,332.32万元,也即经过2020年12月一个单月,发行人并表的累计亏损增加了107.02万元,发行人2020年12月亏损107.02万元。一般而言,12月份作为会计年度最后月份,查缺补漏也会增加些收入,而不会像发行人这般亏损107.02万元,对比2020年度发行人累计7,344.83万元,发行人这该年12月份的亏损,似乎就不应该存在。

此外,发行人股改时不知何故经历了两次净资产评估,2021年4月以及2022年11月,发行人分别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截至2020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各出具了一次评估报告……

玄幻3.海市蜃楼般超高毛利率

发行人披露的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的毛利率是行业平均值毫不客气的2-3倍,任一年度也比可比公司中最高值2倍有余,个别年度是可比公司中最低值3倍有余。发行人在招股书中对毛利率如此巨额差异简单解释为销售模式差异、品牌效应差异、产品结构差异了事,可能相当敷衍以及可能缺少必要说服力。因为招股书中发行人首先自述:“公司所处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行业集中度低,生产厂商众多”。其次既是可比公司,又为何关键一项毛利率指标不可比,发行人所述三项差异是否意味着A股上市公司并不存在与发行人同样主业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如果上市是否为行业内第一家?

发行人经计算的平均毛利率约为56.15%,发行人获得如此高的毛利率,一应该有技术傍身,二应该是品牌加持,三应该为成本超前管控。从技术的角度而言,发行人为一家主做塑料袋企业,薄膜原材料为石化类产品非发行人自产,主要材料成本发行人无法控制,而塑料袋的加工工艺也很简单,技术含量无从体现。至于发行人所谓的品牌效应也即品牌溢价,发行人在太力品牌上是否存在大手笔收入,在真空收纳袋产品上是否有品牌价值投入必要?其品牌价值是否经过评估?

至于发行人引以为傲的互联网销售模式,也即依赖电商的销售模式,是竞争对手所不能复制,还是在互联网购物发达的今天,到底是低价竞争获得订单更有效,还是通过品牌溢价获取高额利润?答案不言而喻显然是前者,发行人如海市蜃楼的超高毛利率不但玄幻,也很可能不攻而自破。

玄幻4.高盈利能力之下的贫瘠外部投资机构

发行人报告期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8.07亿元,净利润1.75亿元,以及高达6成的超高毛利率和平均9.70%净利率,按理说应该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但招股书中显示,发行人本次上次只引入了三个外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小股东(实际为2家,其中一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两家基金)。2020年10月引入嘉兴栈道私募股权基金,2020年11月引入海宁乾航、常州铭德两个(实为海宁海睿一家所管理)私募股权基金。

发行人披露的该三个外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发行人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该三家私募基金持股比例均不足5%,甚至不到3%,且成立时间不长不太具有业内知名度,更关键的是,即便三个入股基金持股比例较低,但发行人的实控人还是与上述三家基金签订了相关特殊利益协议,以保证这三家投资基金入股发行人的零风险。

公主也愁嫁,如此玄幻的事实落到发行人身上,大概率说明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也可能具有不真实的问题,招股书中的超强盈利能力也可能仅存在于招股书中的纸面上。

三、梦幻的成本数据

作为营业收入和毛利相关数据规律性变化补充,发行人存在大量成本类直、间接数据规律性变化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个

上表中塑料薄膜采购额的规律性变化,主要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真空收纳袋的营业收入占比及毛利、毛利占比的规律性变化对应,也即发行人核心产品数据一条龙规律性变化基本确定无疑。而上表11项成本类数据规律变化,与上文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相关类数据规律性变化项对应,基本可以形成业务数据规律变化闭环,发行人业务整体数据的规律性变化,可能说明发行人业务数据整体真实性严重存疑。

如果上表数据规律性变化表现不够明显,我们仍然采用取大数法进行简化分析,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成本类直、间数据共涉12项规律性变化情况,可能相当梦幻,数据变化规律主要为三类,第一类为递增规律变化:上表中的第1行表现为自然数递增变化,第2行为以数字2等额递增变化,第3行为以数字6等额递增变化。第二类为递减规律变化:第4行为自然数递减变化,第5-7行以数字2为等额间隔递减变化。第三类为等额数字交替出现规律变化:第8-10现为连续自然数交替出现变化,第11以间隔2的数字交替出现变化,第12以间隔6的数交替出现变化。

四、奇幻的财务数据

通过上文,我们已知发行人业务数据存在一条龙的规律性变化,从业财融合以及财务数据基本会反映到会计三张表中的原理推断,发行人会计报表中也应该大量存在数据规律性变化,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

会计报表数据作为发行人财务数据的最终反映,为投资者提供大量重要投资参考信息,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而发行人会计报表中的相关规律性变化数据过多,其参考价值可能会归零。发行人会计报表中的相关规律性变化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上表中值得我们注意之处有三,一是研发费用占比数据规律性变化较多,可能说明发行人研发支出比较牵强,因为发行人主营塑料袋,高额研发可能不具有现实意义。二是利润总额数据规律性变化,对应上文所述的业务数据一条龙变化。而统驭性数据之一资产负债率的规律性变化,则可能说明发行人的资产负债表整体可靠性需要大打折扣。

如果上表数据的规律性表现不够直观,我们再一次取大数分析法,将上表进行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得出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会计报表数据变化的规律性也主为三类,第一类为递增规律:上表中的第1-9行表现为自然数递增变化,第10-13行以数字2等额递增变化,第14行以数字3等额递增变化,第15行以数字4等额递增变化,第16行以数字5等额递增变化。第二类为递减规律:第17-18行为自然数递减规律变化,第19行以数字2递减规律变化,第20行数字4递减变化。第三类为规律数字交替出现规律:第21-26行表现为连续自然数交替出现规律,第27行表现为以2为间隔数字交替出现规律。

也即发行人会计报表中至少存在27项数据规律性变化,可以说是相当奇幻。仅从这些明显或不明显规律性变化财务数据看,我们无法直接得出发行人财务造假结论,但发行人的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被人为干预、,甚至过度操纵的可能性不容忽视。

五、结束语

太力科技事实上作为一家主营塑料袋次营塑料挂钩企业,在民生证券的一番操持之下,携招股书闯关创业板,这波操作可能相当让人匪夷所思。如果发行人本次上市成功,放眼全球股市,发行人会不会成为全球第一家?若真如此,则发行人作为一家做塑料袋企业做到全球第一家上市,这让我们广大投资者该作何感想?虽然我们需要创新甚至是突破,但发行人这种行业或产品的企业上市的突破,应该与我们的创新和突破本质并不相符。

发行人主营的是真空收纳袋,其主要用于棉被收纳,南方因气温较高棉被用到不多而较少涉发行人产品。就全国市场而言,房子面积大收纳空间足的家庭,频繁用到发行人产品的可能性也不高,如果是非棉的被子可能基本也用不到发行人产品。发行人真空收纳袋产品并非快速消费品或高附加值产品,其市场空间理论上应该有限,而招股书中表现出的以真空收纳袋作为核心产品的高额收入,可能本身就与现实不符。

至于本次招股书中发行人总共出现高达75项财务数据出现规律性变化,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转型网络销售大获成功却存在刷单行为、单一客户的销售业务模式成谜、过高的生产人员年均产值、用电量逐年下降、员工人数持续减少以及报告期内摘掉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帽子、海市蜃楼般超高毛利率、贫瘠的外部机构投资者等问题的无奈之下,如此安排财务数据也可能是不得已。

对于发行人主凭一个收纳被子的真空包装塑料袋并拥抱互联网而谋求创业板上市的故事,民生证券作为保荐人,再次展现了在资本市场讲“好故事”的专业能力,其艺高人胆大的执业精神亦令人叹为观止……


证券之星资讯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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