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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环境气候成本“显性化”?高培勇:建议将成本效益分析纳入制度体系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6-16 17:00:00

(原标题:如何推动环境气候成本“显性化”?高培勇:建议将成本效益分析纳入制度体系)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郑玮、郭晓洁   广州报道

6月16日,ESG高层论坛暨中央财经大学ESG研究所成立大会(以下简称“论坛”)在广州举行。

论坛现场,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高培勇作主旨演讲时表示,发展以绿色为深层底色的新质生产力必须靠制度建设,并强调应尽快将包括环境气候成本在内的成本效益分析纳入制度体系,最大程度压缩经济活动环境气候成本被少记、漏记的空间,“这是一道绕不开躲不过,必须摆上制度建设日程的必答题”。

“有别于传统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质优’,很大程度就体现在绿色发展上,必须以发展方式的创新,推进全面的绿色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高培勇表示,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之间存在质的区别,其中特别重要的就是新质生产力以绿色为其深层底色。

“而要发展新质生产力,肯定要靠制度建设,靠得住的也肯定是制度建设。”高培勇直言,“立足于制度建设,不止步于、满足于提高站位和提高认识层面,就会发现将成本效益分析纳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建设序列,是(发展以绿色为深层底色的新质生产力)一个最基本、最深刻、最适用的路径和方法。”

作为一种经济决策方法,成本效益分析通过比较项目的全部成本和效益来评估项目价值。将成本效益分析运用于政府或企业部门的投资决策之中,可以寻求在投资决策上如何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其中就包括环境效益和环境成本。

“但现阶段成本效益分析正成为我们在经济发展领域面临的一个突出短板。”高培勇表示,在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或论证过程中,人们通常侧重关注项目效益而很少关注项目成本,成本与效益没有被放在同一层面加以对称分析,“全面而准确地计量环境气候成本并将之纳入项目评估进程(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至少尚未将包括环境气候成本在内的成本效益分析正式纳入制度体系”。

“倘若这一短板不及时补上,对于漏项不及时填充,长此以往因环境气候成本可能被漏记、少记,致使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不全面、不充分、不准确,甚至导致资源配置失当,这并非没有可能。”高培勇表示。

对此,高培勇建议,未来所有经济活动的决策都应当明确通过制度建设,添加一道成本效益分析的工序。无论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是企业投资项目,都应将成本效益分析作为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重要前提。这是一道绕不开躲不过,必须摆上制度建设日程的必答题。

更具体来看,高培勇认为,评估投资项目的成本和效益,应包括直接、间接成本和效益,实物、货币成本和效益,客观、主观成本和效益,以及有形、无形成本和效益,其中最应该强调的分析因素是环境气候的成本和效益。

任何投资项目,都不能以牺牲环境气候为代价换取发展目标的实现,而要以守住环境系统安全为红线和底线,将统筹发展贯穿于经济工作全过程。只有将成本效益分析付诸经济工作的实践,付诸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环境气候成本被少记、漏记的空间才能得到压缩。

高培勇表示,随着成本因素和效益因素同时纳入经济活动的分析进程,并实现两者之间的对冲,一些经济效应乍看起来不小,但扣除包括环境气候成本在内的所有成本后,整体效益显得微不足道或得不偿失的项目便可被过滤掉,“这样才能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落实落地,并有望推动资源配置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更匹配经济高质量发展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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