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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4〕13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5-17 15:13:00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4〕1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罚决字〔2024〕13号

被处罚当事人

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员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电销业务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应分摊至分支机构的费用未分摊费用延迟入账会计核算不准确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的年度结算数据存在错误未按规定保管电销录音资料;内控管理不合规;向未用自身资产抵押担保的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违规投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险资金运用制度、机制及系统建设不健全委托投资干预受托人正常履行职责投资信托计划基础资产超出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偿付能力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计算不准确;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报告不准确等。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等

行政处罚决定

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罚款595万元其中,总公司515万元,分支机构80万元

章力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卢凡警告并罚款11万元

胡爱明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李洁警告并罚款7万元

林晟警告并罚款10万元

韩维警告并罚款7万元

梁中伟警告并罚款7万元

王波警告并罚款7万元

孟曾梅警告并罚款10万元

王超警告并罚款7万元

吕丹丹警告并罚款1万元

郑党生警告并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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