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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丹金罚决字〔2024〕3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5-10 15:44:51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丹金罚决字〔2024〕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丹金罚决字〔2024〕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行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包括保费具体金额、投保险种及险种变更情况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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