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2-05 18:20:05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同金管罚决字〔2024〕6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同金管罚决字〔2024〕6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云州区支公司 二、梁海龙(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云州区支公司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虚列农业保险协办费用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云州区支公司罚款10万元 二、对梁海龙警告,罚款1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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