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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徐金罚决字〔2024〕3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1-17 20:00:00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徐金罚决字〔2024〕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徐金罚决字〔2024〕3号

被处罚当事人

杨猛(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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