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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投地产业务增速过快引监管关注 合规发展成核心

来源:证券日报

2018-01-12 01:45:00

(原标题:陕国投地产业务增速过快引监管关注 合规发展成核心)

■本报见习记者 闫晶滢 

2017年新年伊始,证监会对陕国投的一纸问询拉开了监管机构审视信托公司合规性的大幕。证监会在问询中对陕国投房地产业务增速过快、监管新规对陕国投业务影响等进行了一系列的问询。

去年,包括曲线上市的信托公司在内,目前有近10家信托公司为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为上市公司。对于这些拟从证券市场中补充资本的信托公司来讲,既要受银监会监管,也要符合证监会方面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在一系列新的监管措施出台的背景下,合规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

某信托观察人士表示,监管层面对陕国投此次配股申请多次提出反馈意见,主要是基于近期多个政策性文件的下发,监管环境趋严。在资管新规落地前提出要求,并针对房地产信托等风险点进行详细问询,主要是为了确保陕国投募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对于发展稳健的信托公司来说,近期出台的多项政策并未对其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对于发展较为激进、操作模式不够规范的信托公司而言,可能将会迎接一段‘阵痛’式的过渡期。  

  陕国投房地产业务被“重点关注”

日前,陕国投公布《关于配股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其中证监会要求陕国投说明的首个问题即针对其房地产信托业务。反馈意见指出,陕国投报告期内信托产品结构中房地产业务增长较快,要求陕国投补充说明相关业务投资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和银监会的监管规定,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是否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

针对上述问题,陕国投表示,公司房地产信托规模与行业及公司信托业务整体发展状况相适应,业务符合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和银监会的监管规定,对相关风险已进行补充披露。另外,对于房地产信托项目,根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在信托层面并不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陕国投披露数据,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陕国投房地产信托规模分别为29.99亿元、44.40亿元、105.51亿元,分别占其资金信托比例的2.42%、2.38%、4.16%。截至2017年9月末,陕国投房地产信托规模为231.44亿元,即使2016年末规模相比,增长幅度也已达119.36%。陕国投表示,由于其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较小,2016年以来,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高于公司信托业务整体增长率,但其信托资产投向房地产业的比重仍显著低于行业整体水平。

从行业角度看,2017年房地产信托增速的确惊人。由于房企融资渠道不断收紧,信托贷款成了房企融资的“救命稻草”。作为信托行业的传统重点业务领域,截至2017年9月末,投向房地产的资金信托规模已达2.07万亿元,占资金信托的比重也达到了10.01%,近年来受此突破10%。

而在房地产信托实现“量价齐升”的同时,其也成为多方面监管的“众矢之的”。2017年5月下旬,银监会曾向各地银监局下发文件,严查违规开展的房地产信托业务。而在2017年年底,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中再次重申,“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票市场、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

  再融资受监管新规影响

2017年6月份,陕国投发布《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称将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9.2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和创新业务的开展提供资本保障。

此后,陕国投的配股方案迅速得到了陕西省国资委及陕西银监局的同意。2017年9月份,证监会对其配股申请予以受理,目前仍在审核过程中。不过,自去年9月份至今,短短4个月内,证监会已对陕国投此次配股申请文件进行3次反馈意见,其中包括一次补充反馈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其补充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陕国投就“资管新规”及近期银监部门相关政策对其日常经营及资本测算的影响进行说明。

陕国投对此进行回复称,关于《指导意见》中要求打破“刚性兑付”的问题,陕国投指出,近年来公司已适应信托业务回归本源的发展趋势,加快业务转型,控制融资类信托业务,积极发展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等信托业务,融资类信托资产占比低于30%。从长远看,打破刚性兑付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降低信托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信托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除此之外,陕国投还对产品募集方式及投资者适当性、防止多层嵌套、“资金池”业务防范、风险准备金计提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说明,表示均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指导意见》外,陕国投列示了今年4月份以来银监部门出台的7次监管政策。监管政策对银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不合规问题进行规范,并通过现场检查、企业自查方式对企业在实际发展中所产生的问题进行整治。陕国投表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开展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报告期内未受到中国银监会的行政处罚,上述规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

“陕国投作为上市公司,其面临的监管要求相对也较为严格。不仅与其他公司一样要接受银监会的监管,还要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某信托观察人士表示,监管层面对陕国投此次配股申请多次提出反馈意见,主要是基于近期多个政策性文件的下发,监管环境趋严。在资管新规落地前提出要求,并针对房地产信托等风险点进行详细问询,主要是为了确保此次募资方案的顺利实施。

他同时表示,对于发展稳健的信托公司来说,正如陕国投所述,《指导意见》以及近期出台的多项政策并未对其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对于发展较为激进、操作模式不够规范的信托公司而言,可能将会迎接一段“阵痛”式的过渡期。

去年,包括曲线上市的信托公司在内,目前有近10家信托公司为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为上市公司。相对于其他信托公司受银监会的单方面监管,这些信托公司还将受到证监会方面的审视,其合规压力将更大。

2016年年底,陕西银监局同意陕国投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其由15.45亿元变更为30.90亿元。彼时,陕国投30.90亿元的注册资本在行业内排名22位,尚属上游水平。而在2017年业内信托公司此起彼伏的增资攻势下,30亿元的注册资本在业内仅能成为平均水平。

《证券日报》记者据市场信息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已有15家信托公司增资,据统计,目前68家信托公司平均注册资本约为35亿元。在同业竞争压力和监管指标要求的双重冲击下,陕国投的注册资本数额已位居平均数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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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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