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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玻璃(03300.HK):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刊发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6 11:04:14

(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刊发的公告)

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00)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刊发公告,回应联交所于2026年11月3日对中国碳中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72)及其若干现任及前任董事(包括蓝海青女士)发布的纪律行动声明。该声明指出,蓝海青女士作为中国碳中和前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批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第二次中期业绩及报告时,违反上市规则第3.08条及第3.09B条,未能履行合理谨慎责任审阅财务报表,亦未尽力确保业绩报告合规,因此被要求完成17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的培训。

董事会已审阅并评估相关情况,认为蓝海青女士仍适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理由包括:该声明并未裁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相关事项不涉及不诚实、欺诈或诚信问题;且蓝海青女士已确认将遵守培训要求。董事会确认该声明所涉事项与本集团及其他董事无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蓝海青女士亦确认无其他须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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