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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1-05 01:16:38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赵新军、满高鹏、赵旭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审慎问题,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赵新军、总裁满高鹏、财务总监赵旭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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