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1-05 01:14:03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就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1月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864%。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5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5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5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5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5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5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1-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1-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