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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1-03 21:46:49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多家公司股权,包括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25%股权、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4%股权、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8.2328%股权、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且资产权属清晰,具备协同效应。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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