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3 13:09:16
(原标题:展示文件 - 主要交易)
本文件为太平洋戏院控股有限公司(“业主”)与金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租户”)就香港皇后大道东太古广场二期商场三楼约550平方米零售铺位租赁事宜达成的租赁要约。租赁期限为72个月,预计自2028年2月1日起计,具体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月租金按年递增,整个租期内总月租为2.684952亿港元。此外,租户需支付营业额租金,按每月总营业额的6.75%至6.9%分级计算,超出月租金部分须于次月15日前补付。租户享有免租期,月租、服务费及推广费等自2028年8月1日或开业日(以较早者为准)起计;冷气费用自2028年8月1日或启用冷气供应日起计。租户须支付装修协调费4万港元,并分三期支付总额1341.252万港元的押金。租户不得擅自转让租约,未经批准的公司控制权变更视为违约。双方须于2026年11月6日前签订正式租约,若未能签署,本要约仍具约束力。印花税由双方各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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