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1 19:11:59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明确年度目标利润根据“十五五”规划目标、年度考核目标、上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近三年平均利润及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五项标准中最高值确定。公司需满足科改示范企业条件,财务规范且无违法违规记录。超额利润分享额不超过当年超额利润的30%,激励对象为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管理、技术、营销等核心骨干。分享额度向科技人才、核心骨干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分配递延三年兑现,首年50%,次年30%,第三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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