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22:08:50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权、会议召集与主持、会议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及决议形成机制等内容。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薪酬、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参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等事项需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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