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06:38:2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及责任主体。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定,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审核流程、职责分工、保密措施等内容,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均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信息披露质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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