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06:37:5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公司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披露发行文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信息。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变更、生产经营重大变化、高管变动、重大资产抵押或担保、债务违约等,须在事项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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