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06:37:32
为规范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及管理,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明确金融资产、存货、非流动资产的减值确认与分类,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和减值测试方法计提减值准备。规定计提与核销的审批权限及流程,单项计提超子公司上年度归母净资产或净利润10%的需上报集团审批。核销金额5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由审计委员会监督合规性,对虚假行为追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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