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9 22:00:50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就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9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0-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