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3 01:16:24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力度,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制度规定了责任追究范围、原则及程序,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对造成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将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调岗、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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