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3 01:16:15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利润分配顺序、政策及监督机制。公司税后利润应先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后执行。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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