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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之杰: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2 21:54:07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十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83.0075万元。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董事会构成及职责、独立董事制度、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在满足条件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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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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