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23:39:13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公告,其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同意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债券。该债券以投资公司持有的部分久之洋A股股票为标的,在满足换股条件下,债券持有人可在换股期内按约定价格将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日,投资公司持有公司9.75%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68%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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